由泰安市市内其他地区转入泰山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4-06-25 发布单位:泰山区医疗保障局 所属事项:卫生医疗

按照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解读:转入泰山区单位缴费人员:从上单位最大缴费年月的3个月内到新单位接续并缴费的,不强制补齐中断,从缴费当月开始享受待遇无等待期(其中次月接续的,直接延续享受待遇,无缝衔接);3个月外接续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联网不予报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