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保障全局各项资金的合理、规范、安全使用。落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各项财务收支管理使用工作。监督各科室做好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的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和全区林业项目、资金以及涉林外资的使用;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负责人:温强,办公电话: 0538-6189818,办公地址: 泰山区东岳大街17号泰山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