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文件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文件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要求,编制完成了《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加强规划科学性、可执行性,提升规划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众可以登录泰山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taishan.gov.cn)获取《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点击“我要发布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czb8661927@163.com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山区邱家店镇政府,邮编:271000
联系电话:0538-8661185
公开征集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
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
(公示稿)
泰山区邱家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
注:本次成果为草案公示稿,最终结果以批复为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目标策略
第三章 构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底线约束
第二节 总体格局
第三节 规划分区与管制策略
第四章 统筹全域空间功能布局
第一节 保障现代农业空间
第二节 保护修复生态空间
第三节 优化利用镇村空间
第五章 塑造魅力城乡空间
第一节 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第二节 加强城乡风貌引导
第六章 夯实安全韧性支撑体系
第一节 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节 打造品质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节 建立安全韧性的市政基础网络
第四节 健全安全防灾体系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主要图纸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统筹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合理配置资源要素,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依据《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制定《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按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历史文化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统筹国土空间优化和新旧动能转换,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城镇功能提升和乡村振兴发展,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邱家店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第3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两个层次。其中,镇域层次规划范围包含邱家店镇行政管辖范围内泰安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6978.7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830.01公顷。
规划范围不作为镇(乡)间勘界和管辖的依据,邻界地区开展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时,应做好与相邻镇(乡)的协调衔接。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
第5条 规划成果及解释
本规划自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实施,由邱家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章 目标策略
第6条 主体功能
根据《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邱家店镇主体功能区类型为“城市化地区”。
第7条 城镇性质
以区域协同发展,生态文旅与现代产业为依托的泰安“生态文旅示范、现代产业强镇”。
第8条 发展策略
强化底线约束,生态保护优先。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严守粮食、生态、国土安全底线。
优化空间格局,协调保护开发。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协调保护和发展、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关系,把系统规划观念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推动区域协同和城乡融合。
统筹全域空间,集约绿色发展。突出存量优先、增存结合,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提升城乡品质,突出地域特色。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城乡融合,提升公服市政服务供给水平,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深入挖掘自然禀赋、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
第三章 构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底线约束
第9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足量保质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到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86.9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88.82公顷。
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坚持良田粮用,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以及饲草饲料生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其他农用地。
第10条 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国务院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规划范围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17平方公里。
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部分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11条 城镇开发边界
在优先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尊重城镇历史肌理和发展规律,统筹发展与安全、开发与保护、刚性与弹性关系,综合自然地理格局和人口变化等因素,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到2035年,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30.01公顷。
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四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等协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管制方式,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实施后,不得擅自改变。
第12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
根据泰安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县级及以上文保单位6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5处划入历史文化保护线。严格落实文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要求,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使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第13条 矿产资源开采保护线
根据《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邱家店镇存在省规划勘查区块1处,为岱岳区姚庄地区油页岩矿勘察区块。应严格勘查规划区块管理,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
第14条 洪涝风险控制线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洪涝风险控制线,将规划范围内汶河、卸甲河、芝田河、泉沟河划入洪涝风险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面积4.99km2。洪涝风险控制线范围内不得新建城乡重要设施,对洪涝风险控制线范围内的现状人口密集区域开展疏解,高标准建设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确保行洪排涝河道及蓄滞空间的过流、蓄滞能力。加强汶河、卸甲河、芝田河、泉沟河等重点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提高骨干河道防洪和排涝能力。
第二节 总体格局
以邱家店镇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结合规划目标与定位,统筹“农业、生态、镇村”空间,强化底线约束,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15条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构建“两轴三廊、六区多点”的总体格局。
两轴:沿泰新路基于现状服务功能形成现代服务与文旅休闲综合发展轴;沿济泰高速形成三产融合发展的产业发展轴。
三廊:沿汶河、芝田河、石汶河形成山水景观通廊,打造滨水生态文旅长廊。
六区:生态宜居生活区、生态文旅休闲区、智能创新产业区、城乡融合发展区、乡村农林振兴区、中心城特色文旅区。
多点:通过沿汶河滨河路等文旅线路,串联沿线滨水生态景观、综合服务、特色文旅、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等功能节点,构建城-镇-村协同互动、富有活力的空间格局。
第三节 规划分区与管制策略
第16条 划定规划分区
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统筹生态、农业、城乡建设空间,优化空间格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5个一级规划分区,在此基础上合理优化全域规划分区,细化至二级分区,划分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等二级规划分区,加强规划分区管控。
第17条 规划二级分区管控要求
居住生活区。以城镇居住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导用途类型,主要兼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综合服务区。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主导用途类型,主要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商业商务区。以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导用途类型,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工业发展区。以工矿用地为主导用途类型,兼容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适当布局为企业服务与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仓储用地。
绿地休闲区。以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为主导类型。可适当布局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配套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等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村庄建设区。以村庄建设用地和区域基础设施用地为主。改善农村生活水平,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一般农业区。以耕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为主。区内土地以满足农业生产发展为原则,除现状耕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从事农业生产的用地以外,应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
林业发展区。发展现代林业,实现林地科学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在依法严格保护林地资源的前提下,可适当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
第四章 统筹全域空间功能布局
第一节 保障现代农业空间
第18条 优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质量
鼓励优先将与耕地相连或交织分布的其他农用地恢复为耕地,推动耕地归并提质,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严禁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垦造耕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一级水源地、25度陡坡地、河道湖库区、林区等不宜耕种区域及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恢复耕地。
第19条 加强耕地用途管制
优先在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零星破碎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行归并提质,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化经营产出效益。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要求,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第20条 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
结合农业发展布局及现有资源条件,规划形成以“两带、两片、多点”的农业生产空间布局结构。
“两带”是指汶河农业观光带、芝田河农业观光带。
“两片”是指特色农业种植区:利用现状林果位置,开发花卉、蓝莓、樱桃种植为特色的林果特色种植;现代农业发展区:发展以小麦制种、小麦、玉米为主。
“多点”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节点、特色种植节点、农副产品加工节点、田园综合文旅节点。以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为导向,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扩面提标增效。支持樱桃、草莓等既有特色种植业发展。打造以特色果蔬种植农业、高效生态种植农业等为核心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
第二节 保护修复生态空间
第21条 构筑生态空间格局
根据生态重要性评价及生态空间分布,突出邱家店自然基底特质,统筹保护活水畅流、清水绿廊、林田共生等生态要素,构建“四廊、两带、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
“四廊”是指汶河、石汶河、芝田河、卸甲河生态保护廊道
“两带”是指济泰、京沪交通生态景观带
“多点”是指水系生态节点:多条水系交汇节点,整治和疏通现有河道水系,打造沿线及交汇节点河道景观
农林生态节点:龟阴田园、邱庄田园,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乡村振兴长夜优化农林大地景观,塑造“田成方、林成行、渠相通、路相连”的农林景观。
第22条 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完善汶河、卸甲河、芝田河沿岸绿化,推进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景观带建设。加强公益林保护,切实提高林地质量,优化林地结构和布局,有序实行造林绿化带位置上报、带图斑实施。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强化林地利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
第23条 强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推进汶河、卸甲河、芝田河、重要沟渠等保护与综合治理,对汶河、卸甲河、芝田河等重要水域实施严格空间管控,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强滨水景观改造和生态廊道建设,建立自然河湖水系保护治理新格局。
第三节 优化利用镇村空间
第24条 构建合理有序的镇村体系
规划形成“镇驻地—中心村—一般村”三级镇村体系等级。提升镇驻地、中心村人口承载能力和要素集聚水平,成为服务居民生活生产活动的基础。
第25条 加强村庄分类指引与管控
根据村庄发展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建立村庄分类体系,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将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暂不分类共四类。结合村庄建制调整、村民意愿、村庄建设实际需求等,对村庄分类进行动态调整。
第26条 完善城乡社区生活圈
基于功能分区,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人文相亲”的原则,依托乡镇(街道)辖区,构建乡村社区生活圈。调整社区生活圈服务半径和人口,合理确定社区生活圈中心位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产业要素,优化社区生活圈空间布局。
第27条 构建现代化产业布局体系
第一产业:聚焦生态花木、绿色蔬果等特色种植,为联动二、三产业打好基础。第二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数字化印染、现代食品等优势产业拓链条、提能级,培育融合新质生产力。第三产业:城-镇-乡三级联动、三向协同,赋能全域文旅、现代服务产业高质、融合发展。
基于国土空间总体格局骨架,构建“两轴三廊、五带八区”区域协同、三产联动发展的产业布局体系。
两轴:沿泰新路形成现代服务与文旅休闲综合发展轴;沿济泰高速形成三产融合发展轴。
三廊:沿汶河、芝田河、石汶河形成山水景观通廊,同时串联沿线综合服务、特色文旅、乡村振兴产业、美丽乡村等功能节点,打造滨水生态文旅长廊。
五带:依托前指路、南环街、崇文路、章新线、滨河路串联各类产业分区,实现城-镇-乡三级联动、三向协同,三产联动融合发展。
八区:生态宜居生活区、生态文旅休闲区、智能创新产业区、高新技术服务区、特色产业示范区、乡村农林振兴区、城乡融合发展区、中心城特色文旅区。
第五章 塑造魅力城乡空间
第一节 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第28条 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开展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整体系统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红色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夯实遗产保护空间基础。邱家店镇现有县级及以上文保单位6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5处。
第二节 加强城乡风貌引导
第29条 强化全域特色风貌管控
基于城镇功能定位与区域景观特征,营造相对独特而又融合的五类风貌分区,分别为生态宜居风貌区、产城融合风貌区、现代产业风貌区、滨河景观风貌区、田野阡陌乡村风貌区。其中,田野阡陌乡村风貌区重点强调“乡村建设风貌应体现区域小环境地缘性格,营造一村一品、一村一貌、一村一魂的多彩乡村风貌”;其他四类风貌分区为城镇建设风貌区,规划从总体定位、建筑风格、建筑材质、选色策略四个方面分别提出管控要求,塑造整体协调有序、和谐相融的城镇总体风貌。
第六章 夯实安全韧性支撑体系
第一节 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30条 构建“四横四纵”的镇域交通体系
在现状道路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全域交通网络。规划形成“四横四纵”的道路等级。
四横:由北向南分别为前指路、徐渐路、阜成大街、南环街。
四纵:由西向东分别为西环路、崇文路、章新线(燕邱路)、滨河路。
开发边界外镇域道路,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优化道路线型,增加交通体系网络的可实施性,便于支撑乡村振兴的推动及村庄规划的编制。
第二节 打造品质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31条 构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以“提升城镇品质,彰显城镇魅力;完善城镇功能,激发社区活力”为核心发展目标。综合考虑邱家店镇的未来发展,结合本规划用地总体布局,合理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多层次、高水平、均等化、特色化、多元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32条 建立多层级城乡社区生活圈
根据人口转移趋势和年龄结构变化特点,分级完善城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实施城乡社区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全镇规划4个乡村社区生活圈,作为城镇公共服务功能的延伸和重要补充,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生活圈。
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推动各类福利设施共建共享、服务融合发展,稳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全民健身生活圈。
第三节 建立安全韧性的市政基础网络
第33条 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埠阳庄水厂、徂汶净水厂,并预留徂汶水厂二期用地,供水能力为3万吨/日。保障水厂供水水质满足各项规范标准要求。多途径加强水源保护。
第34条 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第六污水处理厂,根据规划用地布局,污水采取分片收集分片处理的方式,汇入排水管道;工业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系统,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第35条 供电工程规划
保留现状110KV新邱站、新建110KV博城站、扩建220KV邱工站。保留现状高压线路的走向。新建、改建、扩建输电线路宜地下敷设,在镇中心地区、主干路、人口密集区、繁华街道的核心区等地区的现状架空线路应结合片区建设、道路改造等,逐步改为地下电缆敷设。
第36条 热力工程规划
规划落实相关规划中的供热站。为镇区及附近村庄供热。其他各村庄采用空气源热泵、生物质环保炉具、太阳能发热、太牛燃气壁挂炉发热等多种方式供热。
第37条 燃气工程规划
利用“中石油泰青威”长距离输送供气管网作为镇区供气气源,规划确定气源以天然气为主,以石油液化气为辅。
第38条 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期末构建完善的城乡一体环卫设施体系,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以“专业垃圾大分流,生活垃圾细分类”为准则进行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建立“垃圾源—转运站—处理场”的垃圾收运系统,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经过压缩处理后,再运往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第四节 健全安全防灾体系
第39条 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强化各类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资源统筹,提升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优化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应对危机和管理风险能力。
第40条 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统筹实施中小型河道治理工程、病险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洼涝地治理工程等项目,补齐防洪排涝短板,强化洪涝风险管控,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构建以河道、水库、堤防、人工湖和滞洪区为架构的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逐步形成“上拦、中疏、下排”的流域防洪减灾总体布局。
第41条 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开展针对性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预警网络,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结合城镇功能分区、开发强度和建设密度,综合评估地质环境承载力和容量、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制定城镇规划建设地质环境安全管控策略,保障城镇地区地质环境安全。
第42条 提高防震抗震能力
考虑到平时防灾、战时疏散的要求,建立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疏散通道。全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对应峰值加速度0.10g分区)。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应当在国家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图、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
第43条 优化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全市重大危险源防护。建立完善的长输油气管线管控机制,划定危险品运输路线,加强“泰青威”输气管线等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护。重大危险源及长输油气管线实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预留管控空间。
优化消防站点布局,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统筹考虑消防车通道布局,完善消防车通道体系,满足消防救援的快速性、可达性以及火场人员的快速疏散要求。
第44条 提升城镇人防能力
加强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和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管理系统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区域应与城镇开发边界相衔接,人防工程的规划标准按《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确定。
第45条 完善城乡应急救灾保障体系
完善市级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建立镇级指挥联动机制,构建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升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能力。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第46条 严格规划传导
详细规划中可结合实际,在不突破强制性内容,保持相应用地总量稳定、布局均衡,确保相关服务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用地兼容控制要求,对用地布局进行正向优化,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为了进一步加强邱家店镇乡村地区的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外划定7个村庄规划编制单元。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重要控制线,将主导功能、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等内容传导至乡村社区生活圈单元。
第47条 村庄建设通则
规划范围内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依据村庄建设通则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村庄建设通则主要涉及农村住房、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乡村产业、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安全防灾减灾等内容。
第48条 近期建设内容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近期产业发展、综合交通项目计划,制定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明确项目建设的时序、投资计划等内容。主要包括产业类、交通类、民生类、水利类等。
第49条 明确空间规划传导体系
向上衔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需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引导、空间布局和要素配置等要求,严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核心约束性指标。
向下传导。构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的传导体系,分解传导核心指标和管控内容,下位规划要落实上位规划的目标指标、底线管控、空间布局及要素配置等内容。
第50条 建立规划实施管控体系
全面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管控体系,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统筹各级各项空间类规划,实现底图统一、指标统合、政策整合,确保各项空间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第51条 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在规划委员会制度领导下,建立各部门规划建设协同联动机制,各部门在空间类规划编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开发建设时序等方面协调联动、密切合作,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开发保护工作。
主要图纸
01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02 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03 城镇(村)体系规划图
04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05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06 综合交通规划图
0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08 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3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规划提出:组织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以上背景及要求下,编制了《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二、编制目的
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问题和风险挑战,确定城镇性质,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落实上位规划开发保护格局、重要控制线和规划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明确用途管制及规划传导要求,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编制乡镇有关详细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三、制定原则
底线思维,生态优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强化水资源的约束作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底线。
统筹协调,系统规划。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协调保护和发展、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关系,把系统规划观念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推动区域协同和城乡融合。
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突出存量优先、增存结合,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增强国土空间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
以人为本,品质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注重城乡融合、职住平衡、功能提升、布局优化,保障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供给,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乡镇发展实际,深入挖掘自然禀赋、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形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乡镇。
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全域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两个层次。其中,全域层次规划范围包含邱家店镇行政管辖范围内泰安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6978.7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830.01公顷。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
五、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1.立足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
(1)生态本底良好,山水资源优越。邱家店镇处于泰山与徂徕山之间重要的山水、城乡风貌节点;芝田河穿镇而过,大汶河、泮汶河、石汶河环绕四周;林地资源丰富,镇域现状林草资源占全域面积的近50%。规划重点保护山水生态廊道,对区域内水生态、林生态进行重点保育修复与环境治理,构建“四廊、两带、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
(2)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规划范围内县级及以上文保单位10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7处,明清古建筑、古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别丰富。规划重点以大汶河为轴,提升汶河滨河空间的生态与文化双重价值,通过规划滨河路串联沿河历史文化、生态景观、美丽乡村等游览资源,通过生态修复、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手段,挖掘文化景观内涵,塑造高品质人文空间环境。
2.突出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规划基于城镇功能定位与区域景观特征,营造相对独特而又融合的五类风貌分区,分别为生态宜居风貌区、产城融合风貌区、现代产业风貌区、滨河景观风貌区、田野阡陌乡村风貌区。其中,田野阡陌乡村风貌区重点强调“乡村建设风貌应体现区域小环境地缘性格,营造一村一品、一村一貌、一村一魂的多彩乡村风貌”;其他四类风貌分区为城镇建设风貌区,规划从总体定位、建筑风格、建筑材质、选色策略四个方面分别提出管控要求,塑造整体协调有序、和谐相融的城镇总体风貌。
3.强化镇村空间统筹,加强对村庄规划的传导
衔接乡镇村庄管区划分,根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相关要求,划定乡村社区生活圈,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结合镇村体系及社区生活圈确定的中心村与一般村,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边界。根据划定的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形成村庄规划编制单元指引表,将主导功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灾害风险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村庄建设管控和风貌指引、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指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指引等内容传导至规划编制单元,指导下位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
解读部门:泰山区邱家店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866118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要求,编制完成了《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加强规划科学性、可执行性,提升规划质量,现将《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规划文件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依据《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编制了《泰山区邱家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并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至6月26日,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