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02787180673K/2024-01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更新时间:2024-05-20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一、办理条件
1.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提供劳动合同、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2.属于个人委托存档的,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件及单位存档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
(1)登录hrss.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2)点击“服务大厅”,找到系统快捷入口,点第一列第四个“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3)选择“个人登录”,先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完善个人信息,*是必填项,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4)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存档人员档案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政EMS或专人送取的方式,送达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线下办理流程
现场提交且符合存档条件的,即时接收档案;不符合存档条件的,告知存档人在限期内补充相关材料或退回原存档单位补充相关材料。
四、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相关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全程网办。
五、咨询电话
0538-8629527、8220827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一、办理条件
在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的流动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或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存档本人身份证件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
(1)登录hrss.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2)点击“服务大厅”,找到系统快捷入口,点第一列第四个“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3)选择“个人登录”,先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选中个人信息后填写转出申请信息,*是必填项,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转出申请;
(4)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后,通过机要、邮政EMS方式将档案寄至其人事档案接收单位。
2、线下办理流程
提交调档申请,符合手续予以办理调档,不符合手续告知原因。
四、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相关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全程网办。
五、咨询电话
0538-8629527、82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