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4-031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有效性

(负责人视频解读)《泰安市泰山区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4-24

点击播放视频

解读人及职务:孙业存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制定背景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重要生态功能,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是国家层面从战略高度提出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有810个,泰山区作为水土保持型生态功能区,于2016年正式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泰安市唯一入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域。也是山东省1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

每年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都会对这810个县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简称县域评价),评价结果共分为三级七类(三级为“变好”“基本稳定”“变差”,每一级再细分为“轻微”“一般”“明显”,总共七类),可以直观、精准、全面地反映出全区上一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基本现状和动态变化,同时作为县域转移支付资金奖惩调节的主要依据。自2017年以来,泰山区累计获得转移支付资金达到9384万元,2022、2023年,县域评价成绩连续两年在全省排名保持第一梯队。

二、决策依据

根据2022年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30号)和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印发的《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们每年都会结合全区实际,及时修订、更新泰山区当年度的县域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的真实、全面、准确,进一步推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大环保格局。

三、出台目的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以提升泰山区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为核心,以研判指标变化、推动生态工程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监管能力、强化宏观调控为手段,进一步健全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发挥县域转移支付资金的政策导向效应,为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保障县域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动美丽泰安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制度指引,为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互促共赢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四、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县域评价工作主要是对技术指标和监管指标两大体系的考核,评价成绩由两大指标体系的得分相加获得。

技术指标由生态质量指标和环境质量指标两部分组成。其中生态质量指标细分为生态格局、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生态胁迫4项一级指标和生态组分、生态结构等7项二级指标以及10项三级指标。环境质量指标细分为土壤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3项二级指标和5项三级指标,每项指标所占总分数权重不同。

监管指标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和突发环境事件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指标三部分组成。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细分为生态保护修复(25分)、环境污染防治(25分)、绿色协调发展(15分)、城乡人居环境(20分)、工作组织情况(15分)5项一级指标和18项二级指标,满分为100分,这也是县域评价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对全区各街道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成效的最直观体现。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是通过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及无人机遥感核查等方法对县域内自然生态系统发生变化的区域面积进行分析、评价、打分。突发环境事件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指标是对县域评价年发生的各类环境事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生态环境部例行监管发现问题、生态环境部发函预警的投诉举报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

五、重要举措

一是高位统筹部署,确保县域评价工作科学化。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评价工作,成立县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成员由1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每年及时修订、印发县域评价实施方案,持续优化县域评价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实联络员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做好各项指标任务分析研判。同时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测评”工作推进机制,对各项指标数据做到随时监控、全面掌握、及时应对,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县域评价工作。

二是聚焦问题根源,确保功能区建设系统化。准确把握县域评价工作的根本目的和评价标准,深入推进污染源头治理,坚定贯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条主线。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落实泰城污水治理“一张网”要求,大力推动城区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双向发力”;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臭氧与细颗粒物协同管控等专项攻坚行动;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显著,省控地表水断面连续多年保持三类水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稳定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先后荣获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和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督查激励。

三是突出引智聚力,确保环境保护提升精准化。借智中国环科院、国家监测总站、驻泰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先后编制印发《泰山区县域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及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规划方案》《泰山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方案》《泰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方案》等规划方案,精准把脉全区现存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同时,加大对上争取沟通力度,积极策划新代管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彩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一批落地性强、环境效益高的优质项目,全力补齐乡镇环境治理短板,推动县域评价各项指标数据“齐头并进”。


电话解答咨询:0538-8229875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4〕3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度导航<<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