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4-03-01 |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各街道、镇、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06]12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泰山区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照片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泰山区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根据《泰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照片要达到技术要求,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照片不超过10张,电子版,并备注文字说明照片内容)
四、提交文件
(一)纸质材料
项目的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书,照片及材料等其他材料。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362558
联 系 人:蓝澜
电子邮箱: tsqfyk5362558@163.com
附 件:泰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5日
泰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 (盖章)
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印制
二○二四年三月
注 意 事 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主管部门为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此申报书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四、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填写内容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不少于500字。) |
二、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
申报者 | ||||
通讯地址 | 联系人 | |||
电 话 | 邮 编 | |||
分 布 区 域 、 相 关 单 位 或 个 人 | 传 真 | |||
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描述该遗产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建制情况,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地理、气候、土壤、动植物、交通等环境特点,不少于200字。) |
三、项目说明
历 史 渊 源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不少于200字。) | |||
基 本 内 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不少于500字。) | |||
相 关 实 物 、 器 具 | (不少于300字) | |||
代 表 性 作 品 | ||||
传 承 谱 系 | (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 第几代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 传承方式(祖传、师承) | |||
主 要 传 承 人 、 传 承 群 体 | (描述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对该遗产项目传承和实践的特定作用和特殊责任,不少于300字。)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原料、配方、制作、成品、使用、效果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八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九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十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5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四、项目论证
主 要 特 征 | |
重 要 价 值 | |
生 存 状 况 |
五、项目管理
保护单位 | 法人代表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电 话 | 传 真 | |||
保 护 单 位 简 介 | ||||
已 采 取 的 保 护 措 施 | ||||
资 金 投 入 情 况 |
六、保护计划
保 护 内 容 | (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不少于400字。) | ||
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主要任务 | 预期目标 |
保 障 措 施 | |||
经 费 预 算 及 其 依 据 说 明 | |||
备 注 |
七、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推荐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二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