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食品、药械案件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更新时间:2024-02-03 |
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或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一、泰安市泰山区御华茶叶经营店2023年10月26日经营过度包装茶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杜*华(身份证号:37092119******3642)2023年9月12日销售的小葱,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李*(身份证号:37091119******2056)2023年9月11日销售的小葱,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四、刘*(身份证号:37090219******1836 )2023年9月13日销售的油菜,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五、王*青(身份证号:37091119******325X)2023年9月13日销售的葱,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六、张*安(身份证号:37091119******325X)2023年6月4日销售的姜,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七、赵*伟(身份证号:37091119******1614)2023年9月4日销售的豇豆,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八、泰安市泰山区龙哲酒水超市2023年12月8日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品鉴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饮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九、泰安如臣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8月24日销售的青辣椒,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泰安市泰山区绿通生鲜店2023年9月25日销售的辣椒,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质量提升“集中月”行动专项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泰安市泰山区陈坤水果店2023年11月3日销售的果冻橙,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食用农产品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二、泰安市泰山区兴茂批发超市2023年11月6日销售的姜,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食用农产品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惠家商贸(山东)有限公司2023年11月5日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润喉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四、梁*芸(37091119******3641)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无营业执照从事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五、泰安市泰山区半杯食光奶茶店2023年11月29日经营超出保质期的食品—啤酒、凤梨果味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六、泰安市泰山区乐好商务酒店经营2023年12月23日超出保质期的食品—全麦主食切片面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七、泰安市泰山区宏鑫果果源食品销售商行2023年10月24日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桑葚干、宁夏枸杞、野生黑枸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八、泰安市泰山区鑫汇蛋糕房2023年9月21日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月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九、泰安唯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9月27日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白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泰安市泰山区军焉白酒行2023年10月12日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白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一、泰安市泰山区侑福百货便利超市2023年12月10日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鲜香菌汤火锅汤料、上汤三鲜火锅底料、酸香番茄火锅底料、麻辣清油火锅底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二、泰安齐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路分公司2023年12月12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酸辣鲜露调味料、酸汤酱(复合调味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三、泰安市泰山区玉行小康树超市2023年11月29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大串鱿鱼、手撕蟹味棒、北极奶饮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四、泰安市泰山区李英名烟名酒超市2023年11月1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香脆核桃饼、香辣火锅蘸料、火锅底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五、泰安市泰山区天仙竹荪鹅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未重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六、泰安市泰山区红香佳肴店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5日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七、泰安市泰山区康宁百货超市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5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八、泰安市泰山区圆宝食品经营店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5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九、泰安市泰山区以勒糕点房2023年11月21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烘焙调理奶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十、泰安市新时代百货有限公司2023年9月13日经营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食品—立体双层团圆8粒月饼礼盒、蜇味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十一、泰安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2023年9月19日经营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食品—吉祥锦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十二、泰安诚道超市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日经营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食品—洋参含片、野生土蜂蜜、蜂蜜、特级初榨橄榄油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十三、泰安市泰山区毓秀佳邻百货超市2023年9月07日销售的鑫香麦芯小麦粉,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真菌毒素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十四、泰安市泰山区佳合大福源生活超市店2023年9月8日销售的猪肉,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替米考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十五、泰安市泰山区廊亦舫餐厅丽景花园店2023年8月25日采购的生姜,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查验并留存进货单据、供货商的资质和相关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十六、泰安市泰山区鲁供亿家生活服务超市2023年10月8日经营的葱,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以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因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一、泰安市永春堂药业有限公司迎胜药店2023年10月19日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福牌阿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泰安市泰山区思邈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卫生所2023年8月24日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柯橼酸喷托维林片、小儿止泻灵颗粒、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泰安市泰山区众康医疗器械总汇2023年10月13日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棉签,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