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更新时间:2024-02-19 |
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
工 作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高土地和林地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联动、系统整合的优势,推动形成用林用地高度融合新格局。为建设项目用林用地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审批字〔2023〕7号)要求,通过建立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全力做好建设项目用林用地保障工作。以坚持节约、科学选址为原则,创新管理手段和政务服务模式,加快用林用地报批融合,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全面提升建设项目林、地并联审批效率。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力争取得林、地并联审批新格局。通过破解以往“土地是土地,林地是林地”独立事项管理模式,全区基本建成市局要求的“一套定界数据,三方集中会审,一个系统申报,四个环节统一”的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持续提高用林用地效率,努力实现更精准、更高效、更便捷、更经济的要素保障,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1.一套数据共享。区自然资源局将拟定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矢量数据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共享,实现多部门压茬推进。
2.建立三方联合踏勘机制。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拟用地指标规模及用林情况,实时进行三方集中并联踏勘,确定用林用地范围。
3.系统合一,实现网上联审互通。推动业务平台、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将报批环节统一在山东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系统上报。多部门在线联审互通,实现实时流转、压茬督办、信息互通、统一上报。
4.四环节同步,土林组卷合并报批。区自然资源局核实数据,确定使用地块,并将具体数据推送各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和区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查验、同时进行公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知建设单位提交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并对用林申请材料进行组卷初审并上报,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家论证,出具林地审查报告。及时将用林申报材料交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由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在山东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系统中填报,用林用地材料合格后联合组卷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同时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主动对接市林业局配合做好林地定额的争取工作。四个环节推动用林用地审批流程高度集成融合,最大限度压缩公示和林地定额使用等待时间。
四、部门职责
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泰山区各部门职责如下:
泰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辖区用地报件材料的初审,核实数据,确定使用地块,并将具体数据推送各单位。与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用林地块进行现场勘验。
泰山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确定用地项目是否占用林地;与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用林地块进行现场勘验;主动对接市林业局,配合做好林地定额的争取工作,负责及时将用林申报材料录入山东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辖区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对用林地块进行现场勘验及公示,出具县级初审意见转报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出具审查报告。
五、保障措施
1.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用林用地联审工作,充分研究“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机制,明确用林用地职责分工, 把改革责任落实到位。要以项目为导向,实时进行三方会审,捋清用林用地具体情况,促进建设项目用林用地业务顺畅办理。
2.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有解思维”,主动靠前为企业服务,积极提供政策支持,主动作为,努力解决建设项目在用林用地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和落地。
3.加强宣传,推进实施。相关各部门积极配合编制统一办事指南,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认真总结办理过程中经验,及时改进不足,畅通社会监督等诉求通道,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和社会关切,同时要形成试点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有序开展。
泰山区1314并联审批实施方案通知(定稿)(4).doc
泰山区1314并联审批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