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4121/2024-068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处理公告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 更新时间:2024-12-24 |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泰山区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的情况进行清理,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共有56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过期,尚未申请换证或注销手续,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上述业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接受处理,并提供陈述申辩证明材料。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泰山区行政审批局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如不服本公告,可自公告之日60日内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泰安市任一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8-8512001,地址:泰安市东湖路258号
附件:泰山区道路运输行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企业(个体)明细
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3日
泰山区道路运输行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企业(个体)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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