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15M/2024-033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福利补贴政策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 更新时间:2024-11-21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其他情形按照民发[2019]62号文件进行界定。
深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