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4-061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会议议题解读 |
(2024年第十六次常务会)会议议题解读:泰山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关工作情况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更新时间:2024-10-18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要求,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现就泰山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背景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要求,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列为设备更新的重要内容,由国家发改委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当前正处于国家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大力支持的政策机遇期,谋划好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既是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的有力举措,也是增进民生福祉、保障群众安全的工作需要。
二、工作开展情况
泰山区作为市中区和老城区,辖区内老旧电梯数量较多,其中很多已经临近报废期,电梯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据统计,全区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电梯131部,其中,2004年1月1日前登记的16部,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登记的115部。区房管中心按照“能换则换、应换尽换”原则,组织了初步摸排,根据摸排情况,有换新意愿的住宅电梯122部。通过市场调研,参考一线电梯品牌换新价格,预计项目总投资2217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
三、工作意见建议
(一)明确实施主体。由区房管中心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将全区计划更新的电梯打包为一个项目统筹推进,以规模效应降低电梯换新成本。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电梯安装企业进行电梯更新改造,并落实项目设计、监理、审计单位,严格把控电梯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
(二)明确资金来源。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按照“一梯一策”原则,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资金筹集方案。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待超长期特别国债下达后由区财政局兑现;补贴资金以外的费用由电梯所在单元居民自筹,并由中标企业自行向居民收取。
(三)明确部门职责。区发改局负责指导项目做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及项目推送工作,协助项目开展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财政评审等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区房管中心完成项目立项工作;街道(镇)、社区负责开展摸排工作,同时协助项目做好民意沟通协调工作。
相关文件:(会议公开)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2024年第十六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