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3-05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有效性

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学刚关于《泰安市泰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8-29 15:49:52


一、制定背景

区重点建设项目是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的重要支撑。我区现行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2017年制定,部分章节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发展形势和项目工作实际的需要,迫切需要出台新办法。

二、决策依据

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鲁发改重点〔2020〕1157号)、《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22〕11号)等有关文件。

三、出台意义

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确保区重点建设项目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相统一,特制定本《办法》。

四、具体措施

充分发挥区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形成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合力。各街道镇、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办法》规定,根据职责分工,建立重点策划项目储备库,主动服务和保障区重点建设项目落地推进。加强调度督导,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18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共四条内容,主要是阐明制定本办法的目的,界定重点项目的范围,明确了实行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论证、储备、实施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部分。共四条内容,主要是增加项目申报的五项原则,明确重大项目的申报程序,列明申报所需的材料清单,规范重点项目的评选流程。新增加了区委、区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策划、申报研究审定环节,强化了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章,项目推进部分。共五条内容,主要是明确了重点项目的推进体系,强化重点项目的要素保障,搭建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加强项目管理的跟踪调度,建设重点项目的动态调整机制。在要素保障方面,明确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强化要素安排和发展需求的精准匹配,全面加强各类要素资源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章,工作职责部分。共三条内容,主要是明确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镇、园区和项目单位的职责任务。

第五章,附则部分。共两条内容,主要是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及解释部门。

解读人及职务:陈学刚,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8205683

现场解答咨询: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泰山区委区政府院内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字〔2023〕12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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