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应急管理局
泰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依法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依法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处理和查处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部门移送以及通过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及违法行为;

4.参与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管理的各类法律文书建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建档备案工作;

6.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和检验等中介机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7.负责对街道镇(园区)安全生产执法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8.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器材,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暂扣或封存;

9.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分企业和单位建立档案,并跟踪事故隐患的整改。

10.组织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11.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明东,办公电话: 0538-8221560,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