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MB2824265U/2024-00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健康科普
有效性

(妇女健康信息科普)健康信息科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更新时间:2023-08-24 17:54:33

 产 后 母 子 注 意 事 项

1、 家庭休养环境要整洁,安静,舒适,温度是否在24-26℃,室内空气流通,产妇和婴儿的被褥厚度适宜,特别是婴儿被褥不宜过热,避免加重湿疹程度,影响脐带脱落及愈合。

2、 产妇注意事项:产妇要定期检测体温,检查乳房有无红肿、硬结,乳头有无裂伤,乳汁量的多少,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情况,有无红肿及分泌物,恶露的颜色、量是否正常,有无异常臭味,孕期贫血产妇产后应及时复查并注意补充铁剂和维生素C。

3、 婴儿注意事项:定期检测婴儿体温,观察面容是否红润,黄疸有无消退,有无湿疹,脐带有无出血、有无分泌物渗出,有无红臀,有无肛周脓肿,大小便是否正常。宝宝在出生15天后及时补充维生素AD或维生素D3(请于正规药店购买OTC品牌,含量为400U-500U/粒)。

4、 新生儿筛查(足跟血检查)项目一般于母子出院时即时报销,因其他原因未即时报销者,请于母子出院后15天内到出生医院报销窗口进行报销。在市儿童医院、岱岳区妇幼保健院、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娩者需满月后到泰山区妇幼保健院报销。

5、 预防接种注意事项:宝宝按照阳历出生日期满月拖后一天或两天在无湿疹、无发热、无过敏、无黄疸、无肛周脓肿、无服用任何药物的情况下,请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母子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或居住证明,户口本,于周一至周五上午10点之前于省庄卫生院接种门诊(6592869)进行接种。

如有疑问请咨询省庄卫生院妇保科6592865

儿保科6592813

泰山区产妇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报销费用告知书

1.新生儿母亲户籍为泰山区户籍,持母亲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筛四病收据原件来领取。

2.新生儿母亲户籍为泰安市以外户籍(如济南、北京等)父亲户籍为泰山区的,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新筛收据来领取。

3.母亲户籍为岱岳区、高新区、景区、肥城、宁阳、新泰、东平的请到户籍地妇保院领取。

泰山区新筛补助范围

一、 自2019年9月1日以后,在泰山区辖区助产医院(中心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0医院、中医医院、中医二院、山东省煤碳泰山疗养院、丽人妇产医院)分娩的:

1.新生儿母亲为泰山区户籍,持母亲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疾病筛查收据原件在所生产医院报销窗口领取;

2.新生儿母亲户籍为泰安市以外户籍(如济南、北京等),父亲户籍为泰山区的,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新筛收据在所生产医院报销窗口领取。

二、 在非泰山区辖区医院分娩的产妇(如泰安市妇幼保健院 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岱岳区妇保院 肥城市人民医院等):

1.新生儿母亲为泰山区户籍,新生儿疾病筛查采集满1个月后持母亲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疾病筛查收据原件到泰山区妇幼保健院二楼社保科领取。

2.新生儿母亲户籍为泰安市以外户籍(如济南、北京等)父亲户籍为泰山区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采集满1个月后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新生儿疾病筛查收据原件到泰山区妇幼保健院二楼社保科领取(地址:东岳大街160号,岱庙南门东50步路南,电话8337067)。

三、产妇户籍为新泰、肥城、东平、宁阳、岱岳区、高新区、景区等,回户籍所在地的妇保院领取。

泰山区转出的村庄名单

前旧县村中旧县村后旧县村东旧县村桂林村西颜张村

北颜张村东颜张村圣元村南许村北许村

红门派出所中不属于泰山区户籍的村庄:艾洼村、迎胜村、泰前村、上梨园村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6620608      6621174

大津口报销窗口:13181827150

景区基妇科电话:15315482098(鞠)    5369371      

高新区基妇科:8938299           

岱岳区报销窗口:5395817(新院)  5362002(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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