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安置科

承担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配合做好市直以及省属以上驻泰山区单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培训工作。负责接收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费和护理费调整事项申报工作;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协调落实党员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伤残等级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我军被俘去台人员回大陆定居审核、报批工作。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担全区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全区烈士审核、呈报工作。

负责人:路守财、邱晓琳,办公电话:0538-8226008,0538-8226760,办公地址:泰山区东湖路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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