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研究起草全区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机关事务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承担相关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开展公有房产管理工作;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做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共有房产的权属、规划、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实行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相关工作。承担授权管理的区级办公区(以下简称集中办公区)的安全生产、安全监督、安全保卫及消防等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区政府办公室推进、协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全区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区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承担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工作,研究起草管理制度和后勤服务及物业服务标准。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权属、编制、配备、更新、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服务和指导监督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户籍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集中办公区的爱国卫生、绿化美化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胡斌,办公电话: 0538-8226881,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