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4-04056 文件类别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泰山政发〔2023〕8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8-18
泰山政发〔2023〕8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3-08-18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泰山政发〔2023〕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对部分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朱光胜同志不再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

房宝玉同志负责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工作,分管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不再负责林业方面的工作,不再分管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

张玲同志不再负责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工作,不再分管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田茂金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信访、军民关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信访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区人武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赵方强同志负责林业、消防、森林防灭火、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区档案馆)、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团区委、区妇联、区残疾人联合会。

李光学同志不再联系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区档案馆)、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团区委、区妇联、区残疾人联合会。

其他区政府领导分工不变。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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