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S0011212154541-1/2023-083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救助标准 |
(救助标准)泰安市泰山区民政局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 更新时间:2023-07-18 |
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城市为每人每月1220元、农村为每人每月962元。
(二)照料护理标准。对经评估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自理的特困人员,分别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三个档次发放护理补贴,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为每人每月678元、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为每人每月339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为每人每月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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