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MB28297522/2023-04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检查制度及标准
有效性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督检查制度、标准)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药品监督检查计划及标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7-11

1、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重点对机构内使用的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毒性药品肉毒毒素是否冷链运输和储存,是否执行双人管理,专账登记等,目前已完成对辖区13家医美机构的检查,问题已整改完毕。

2、开展血液制品专项检查,对辖区经营血液制品尤其是免疫球蛋白的情况开展了重点检查,查看了是否在规定的条件下陈列储存,是否能够提供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进票据等,验收时是否查验了产品批签发合格证明,是否闭柜销售,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并经执业药师审核等。目前已对15家经营免疫球蛋白的药店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3、开展个体诊所、农村卫生室专项检查。与省庄所、邱家店所、徐家楼所等联合对辖区诊所、卫生室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存在使用过期药、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拆零药品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现场移交案源5件。

4、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重点对零售药店、中医诊所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进行检查,查看购进票据及资质、储存条件、票账货款是否一致等,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了专项抽检20余批。

5、开展疫苗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区疾控中心、各疫苗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是否严格执行冷链要求,管理台账是否健全、各项记录是否完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目前已全覆盖检查一轮。

6、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与区审批局联合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定将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列为重点检查企业,明确了两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在要求药店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重点名单内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比如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的在职在岗情况、处方药规范销售情况、许可条件符合情况、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的完整性、进货渠道、是否有非法销售,是否有超范围改变经营方式等行为。目前已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43家。

7、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对辖区内民营医院、单体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并抽检药品13批。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目前已报送55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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