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MB28297522/2023-043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检查结果
有效性

(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结果)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食品、化妆品案件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7-11 10:50:54

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或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一、泰安市泰山区红盒子咖啡吧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店内经营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泰安市泰山区华益生鲜超市2022年12月8日销售的豇豆,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胺,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泰安市泰山区爱屋优牧优加蛋糕烘焙店2023年3月6日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蛋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四、泰安市泰山区小李子餐饮经营店2023年4月10日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五、泰安市泰山区教场街平哥水煮鱼馆2023年4月10日设置最低消费,违反了《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六、泰安市泰山区暮山紫美容美体中心2023年2月23日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壳寡糖固体饮料(好关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七、泰安市泰山区碳鲜者餐饮经营店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八、泰安市泰山区德睿佳肴店2023年2月16日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未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九、泰安市泰城福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2月1日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未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泰安市泰山区蒋胖胖汉堡店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5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泰安市泰山区印象里的一家餐厅2023年4月4日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未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二、泰安市泰山区华润百货超市2023年4月23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蛋糕、面包、罐头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泰安市泰山区子涵东北饺子馆2023年3月31日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四、泰安市泰山区李霞百货超市2023年1月15日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QQ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五、泰安市永春堂药业有限公司民乐大药房2023年4月20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茉莉花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六、泰安爱果果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22日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山楂糕、 五香青萝卜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以下药品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因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一、泰安市星悦医药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星悦医疗美容诊所2023年2月14日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氯化钠注射液、过期医疗器械—一次使用心电电极,使用过期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泰安市泰山区无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2023年3月13日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阿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山东胜华堂药业有限公司宝龙店2023年4月2日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维生素B6软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四、山东乙文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3月21日,未建立和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2021年)》第九条。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深度导航<<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