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MB28575509/2023-073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有效性

《关于推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的答复(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9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6-27 信息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鲁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明确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积极落实,现结合泰山区实际情况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重点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探索建立“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保服务模式;是对目前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是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的有效措施。

2023年根据《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鲁医保发[2023]13号)的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稳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23年底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覆盖40%以上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全省职工和居民全覆盖。为贯彻落实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相关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努力做到让政策家喻户晓一是集中宣传。充分借助开会、培训、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集中、广泛宣传长护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居民长护险现属于筹备阶段,咨询或申请长护待遇的参保居民进行登记待居民长护险正常开展后再逐一告知

二、深入学习,制定实施计划。积极组织到已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地市调研学习,并向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职工医保科学习,积累经验,总结方法,明确要求,制定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方案,建立推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规范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严准入强管理,做好护理机构评估。在确定定点护理机构方面,严格准入、强化管理,对提出申请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签订服务协议的机构。

召开政策培训及工作落实推进会议,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召开政策培训会议,对经办人员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的培训,让经办人员熟知政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配套政策,细化评估办法和服务项目标准,保证服务质量、做好监督考核,制定实施计划确保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失能人员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区长护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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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茜                 联系电话:85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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