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4-0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动漫解读
有效性

(动漫解读)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6-23 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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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涉及的相关政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pdf

        第四章第四十条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按照本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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