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3-04866 文件类别 改革创新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泰山政办发〔2023〕9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6-21
泰山政办发〔2023〕9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3-06-21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山政办发〔2023〕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依法治区的新任务新要求,有效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全面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在充分调研、外出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泰山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立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泰山区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求,推进监督条例落地落实、执法工作快捷高效、营商环境进位升级、法治建设实现预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1645”工作思路和项目建设年要求,紧扣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助力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坚持事前监督预防为主。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事前监督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纠正行政执法乱象,着力避免发生行政违法行为,减少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效。

3.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针对执法不规范、边界不清晰、监管不到位、诚信体系不健全、创新不突出等问题,有针对性采取对应措施,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分级分类探索创新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告告诫、指导约束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确保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权威高效。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常规监督,夯实工作基础

1.狠抓行政执法源头管控。抓住人员队伍这个关键主体,全面落实各项规定。一是严格界定行政执法主体。对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中现有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重新梳理,对各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进行审核界定,确保各部门的执法权限依法规范到位。二是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及时审验,确保各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人员持证合规上岗。动态变更、换发、收缴证件,确保执法主体规范高效。三是严格落实各类执法装备。协调相关部门,配齐配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2.开展常规案卷评查监督。一是明确工作计划。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案卷评查、一次回头看。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在抓好行政执法文字版档案资料规范的同时,重点加大对执法音像、影像资料入档的监督。做实案卷评查这个重点手续,持续规范各类执法行为,组织专家律师和社会监督员参与,确保案卷评查监督质量。三是及时予以通报。以案卷评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和案卷整理归档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通报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和裁量权基准,杜绝执法不公或乱执法现象的发生。(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3.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月度抽考。坚持每月抽考60人,实行每年对重点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抽考一次,实现抽考年度全覆盖。及时更新考试内容、扩大考试内容覆盖面,在原有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增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考试结果综合运用,每次考试完成后,成绩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作为评价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知识水平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行政执法部门)

4.开展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树立法治工作标杆,在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意见》、《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举办行政执法系统“大比武”竞赛活动,以赛促法、以比促学,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标准化执法氛围,使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同时及时总结典型事迹对外宣传,适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推荐输送人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行政执法部门)

(二)聚焦重点监督,提升工作效能

5.强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督。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报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监督完成后形成专题汇报供领导决策使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6.实施新版告知承诺制清单落实监督。全区各部门要对照市级《告知承诺制清单》(2023年版),结合区级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最新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区司法局汇总后向社会公示完整版。公布实施后,区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7.深化涉企行政执法规范监督。加强涉企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法律服务,认真落实重大涉企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和不罚免罚事项清单,使行政执法既有严格执法的力度,又有审慎包容的温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涉企检查事项要及时进行公示、报备,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系统定期调度抽查情况,区司法局对其中可能遇到的涉法事项研究解决。建立对新市场主体免费跟踪服务一年制度,组建企业律师服务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咨询等活动,“扶上马、送一程”,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员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8.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涉及指标监督。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中21项涉及行政执法的指标,强化对承担指标单位行政执法领域各项工作落实的监督,确保“泰山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责任清单”中各项指标扎实推进,确保指标体系中提出的要求按标准扎实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聚焦投诉监督,强化协同配合

9.解决行政执法责任边界不清。及时研究区先锋慧治中心在工单派送过程中积累的各种多次退回工单,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责任边界进一步梳理界定。编制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清单、执法流程、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汇编,为全区行政执法全过程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审批、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扯皮敷衍现象。对职责和管理上确有悬空、重叠或未覆盖的事项,提出法治建议后由领导指定处理或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处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成员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0.及时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发挥行政执法投诉平台主渠道作用,公布热线做好日常接待,对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行政执法不规范情况进行调查。规范投诉事项的受理查处,确有违规违法的,按相应监督程序做出处理,涉及违法的,转交相应职权部门处理。同时,加大行政执法督察员培树力度,确保按规定进行投诉处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1.依据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败诉案件进行责任倒查。依据《中共泰安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工作要点》中关于落实《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山东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对复议成诉居多案件的症结进行研判和分析论证,适时启动对案件的督查指导,落实顶层规范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对因执法不规范等行为被行政复议纠错或造成行政败诉的案件,启动问责程序,必要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四)聚焦创新监督,全面助推发展

12.推进“局队合一、科所联动”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弥补我区基层街道镇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空白。在区司法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大队,在岱庙、上高两个街道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一中队,在泰前、财源、徐家楼三个街道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二中队,在省庄、邱家店两个镇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三中队,在每个街道镇司法所设置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完善机制流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政执法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1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依据《中共泰安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工作要点》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山东省赋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依法积极稳妥做好向街道镇赋权工作,解决执法不到位问题。组建基层法规队伍,强化审查力度,建立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探索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列席街道镇、社区村决策会议常态化机制,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运行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执法监督、人民调解等六项业务向基层下沉,助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14.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在开展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舆论监督的同时,依托“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和助企发展协会”,加大对去年选聘的67名社会监督员管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实行持证上岗。在为社会监督员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书和聘书后,根据实际行政执法业务量的多少,分配到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实行“伴随式”执法监督,解决行政执法监督人力缺乏问题。(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5.建立诚信体系平台。建立告知承诺人失信人管理办法和诚信评分体系,制定相应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结合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信息,明确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恶意违反承诺、主观恶意进行虚假承诺,以及有公安、行政执法单位、信访、12345等投诉被查实情况的企业、个人、法人列入黑名单,限制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他企业、个人、法人等进行告知承诺办理业务后经监管核实为虚假承诺的,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诚信评分,诚信评分过低后,移入限制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黑名单。(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

16.优化市场准入服务。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的自查自纠,完善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员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规范和履行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切实提升“三个能力”的实践检验。要将提质增效行动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区实施方案相结合,与“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在执法领域“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组织机构。成立分工区长为负责人的“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工作专班,统筹全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工作,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职责悬空、难以界定的问题适时召开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专班在区司法局下设办公室,由张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协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开展,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深化配合联动,高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费保障。将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需开展的如执法证件管理、案卷评查、涉企监督、抽考比武等各项活动经费列入区司法局相关项目预算予以保障,并按实际业务量的增长逐年增加。

(四)强化考核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全区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对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力和行政执法败诉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部门、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任务分解表



附件


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责任分工


提升目标

具体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管控行政执法源头

界定行政执法主体

对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中现有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重新梳理,对各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进行审核界定,确保各部门的执法权限依法规范到位

区司法局

审核行政执法人员

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及时审验,确保各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人员持证合规上岗。动态变更换发收缴证件,确保执法主体规范高效

落实各类执法装备

配齐配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开展案卷评查

突出检查重点

重点加大对执法音像、影像资料入档的监督,持续规范各类执法行为,组织专家律师和社会监督员参与案卷评查

区司法局

及时予以通报

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杜绝执法不公或乱执法现象的发生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月度抽考

每月抽考,实现抽考

年度全覆盖

坚持每月进行执法人员抽考,实现每年对重点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抽考一次

区司法局牵头,各街道镇、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行政执法“大比武”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

比武竞赛

举办行政执法系统“大比武”竞赛活动,以赛促法、以比促学,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标准化执法氛围,使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区司法局牵头,各街道镇、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重点领域专项监督

对涉及企业、群众实际生活中关系密切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

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监督完成后形成专题汇报供领导决策使用

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实行新版告知承诺制

清单

对新版告知承诺制清单实施落实情况监督

全区各部门要对照市级《告知承诺制清单》(2023年版),结合区级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最新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区司法局汇总后向社会公示完整版并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目标

具体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深化涉企行政执法规范

对涉企行政执法行

为进行监督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涉企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法律服务,认真落实重大涉企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和不罚免罚事项清单,使行政执法既有严格执法的力度,又有审慎包容的温度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及时公示报备

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涉企检查事项要及时进行公示、报备,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系统定期调度抽查情况,区司法局对其中可能遇到的涉法事项研究解决

实施对新市场主体免费跟踪服务

建立对新市场主体免费跟踪服务一年制度,组建企业律师服务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咨询等活动,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指标

切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中行政执法指标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中21项涉及行政执法的指标,强化对承担指标单位行政执法领域各项工作落实的监督,确保“泰山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责任清单”中各项指标扎实推进,确保指标体系中提出的要求按标准扎实落实到位

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解决行政执法责任边界不清

梳理明晰各行政执法

部门执法职责

编制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清单、执法流程、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汇编,为全区行政执法全过程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审批、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扯皮敷衍现象。对职责和管理上确有悬空、重叠或未覆盖的事项,提出法治建议后由领导指定处理或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处理

区司法局、区委编办牵头,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事项

发挥行政执法投诉平台主渠道作用

公布热线做好日常接待,对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行政执法不规范情况进行调查;规范投诉事项的受理查处,确有违规违法的,按相应监督程序做出处理,涉及违法的,转交相应职权部门处理;加大行政执法督察员培树力度,确保按规定进行投诉处理

区司法局牵头,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减少行政执法错案

对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责任倒查

依据《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山东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对复议成诉居多案件的症结进行研判和分析论证,适时启动对案件的督查指导,落实顶层规范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对因执法不规范等行为被行政复议纠错或造成行政败诉的案件,启动问责程序,必要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责任

区司法局

推进“局队合一、科所联动”建设

建立局队合一监督体系,弥补街道镇执法监督空白

在区司法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大队,在岱庙、上高两个街道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一中队,在泰前、财源、徐家楼三个街道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二中队,在省庄、邱家店两个镇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三中队,在每个街道镇司法所设置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完善机制流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政执法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区司法局牵头,各街道镇配合

提升目标

具体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山东省赋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依法积极稳妥做好向街道镇赋权工作

区司法局、区委编办牵头,各街道镇配合

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

组建基层法规队伍,强化审查力度,建立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探索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列席街道镇、社区村决策会议常态化机制;推进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执法监督、人民调解等六项业务向基层下沉,助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

依托“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和助企发展协会”,加大对67社会监督员管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实行持证上岗。在为社会监督员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书和聘书后,根据实际行政执法业务量的多少,分配到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实行“伴随式”执法监督

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配合

建立诚信体系平台

建立告知承诺人失信人管理办法和诚信评分体系,制定相应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结合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信息,明确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恶意违反承诺、主观恶意进行虚假承诺,以及有公安、行政执法单位、信访、12345等投诉被查实情况的企业、个人、法人列入黑名单,限制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他企业、个人、法人等进行告知承诺办理业务后经监管核实为虚假承诺的,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诚信评分,诚信评分过低后,移入限制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黑名单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

优化市场准入服务

清除市场准入壁垒

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的自查自纠,完善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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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局长张力关于《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H5解读:关于印发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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