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3-075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有效性

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丁大伟关于《泰安市泰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05-31 16:29:45

一、制定背景

2022年8月,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印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泰山政发〔2022〕10号),公布《泰安市泰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决策依据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6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泰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5号),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对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作了相应调整。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23〕5号、鲁政办发〔2023〕4号、泰政办发〔2023〕5号工作要求,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对《泰安市泰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泰安市泰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起草了《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泰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四、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清单》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清单调整内容和编制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7月以来地方性法规和各级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删除本级行政许可事项8项、增加6项、修改名称1项,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区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六、注意事项/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有效期等

《清单》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23项,比《泰安市泰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减少2项;执行范围: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解读人及职务:丁大伟,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8629505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3〕6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泰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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