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纳统含义、标准、申报时间、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3-05-17 发布单位:泰山区统计局 所属事项:企业服务

一、什么是入库纳统?为什么要入库纳统?

所谓入库纳统,就是指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或项目)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中通过逐级审批纳入一套表统计调查,定期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

入库纳统工作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做好企业入库纳统,对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后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二、纳统标准

三、申报时间

1.贸易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入库纳统分为年度申报和月度申报:

(1)年度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2)2月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3)3—11月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2.个体户入库仅年度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1.《调查单位年度/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4.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6.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7.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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