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S0011212154541-1/2023-047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局长马丽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库纳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更新时间:2023-05-17 |
一、制定背景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对扩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速度、提高发展效益、优化经济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等发挥着积极作用。按照“先入库、再出数”的统计原则,只有不断充实完善“四上”企业单位名录库,才能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确保全区经济发展成果得到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
二、决策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四上”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8〕58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入库纳统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21〕37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准四上”企业储备库的通知》、《“入库纳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泰统字〔2020〕8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新增“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泰山政办发〔2017〕25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山区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四上”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山政办发〔2019〕3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做好我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和入库纳统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全区构建职责明晰的纳统体系,明确纳统标准,完善纳统流程;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纳统对象主动纳统,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客观反映我区经济发展成果,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区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入库纳统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精准摸排、各部门之间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数据变动及时跟踪服务,提高入库纳统质量。
(二)加强属地管理。各街道镇、泰山经济开发区、泰安农高区负责辖区内企业摸底、核查、甄别、指导、协调等工作。各社区村负责“强村公司”的培育和纳统工作,配合各街道镇、泰山经济开发区、泰安农高区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定期通报。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并由区考核部门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每季度对新增“四上”企业数量、“准四上”企业储备情况进行通报或预警。
(四)优化服务保障。制定、落实政策时优先扶持“四上”“准四上”企业,鼓励引导在泰山区设立法人企业或企业总部,现有产业活动单位鼓励转设法人单位,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五)加大执法力度。对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除不得享受政府扶持资金等优惠政策外,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一是根据企业入库纳统有关流程和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很重要,但作为前置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其积极的培育扶持同样重要。
二是在泰山政办发〔2021〕10号文件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奖惩机制,更好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三是对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瞒报漏报、拒绝统计调查等严重违反《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解读人及职务: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局长,马丽
电话解答咨询:0538-8227879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升平街39号泰山区委区政府院内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3〕5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库纳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