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3670/2023-040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学生评优奖励 |
(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和评比方法)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的通知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教育和体育局 | 更新时间:2023-05-10 17:48:06 |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的通知》对评选标准和评比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泰山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成绩优良。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荐
(二)县级审核
(三)市级审核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的通知(教体字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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