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和省市要求,更高水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在全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泰山区贡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泰山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taishan.gov.cn/《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获取),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tsqjhj@126.com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安市泰山区委院内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271000 联系电话:0538--8201769
公开征集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4月23日
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政策
解读
一、出台背景
8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省市已召开动员会,出台印发了《三年行动计划》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省市部署,区发改局牵头编制起草《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出台依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鲁政办字〔2023〕5号)、《泰安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泰发〔2022〕28号)、《泰安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重点工作任务》(泰政办字〔2022〕57号)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登高望远、勇毅前行,努力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
四、重要举措
为组织实施好《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牵头制定了责任清单和项目清单。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共13个部分,122条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第二至第十二部分,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市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都市工业主阵地、坚持扩大内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山区等十一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全方位构建了未来三年我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推动我区各项工作深度融入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设大局。第十三部分,提出了6条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高规格推进机制、建立完善推进体系、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监测评估督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确保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内容:共11个方面66项重点任务。主要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对接《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研究提出了2023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组织实施等11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攻坚突破,确保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泰山区开好局、见实效。
六、实施期
2023年-2025年
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4日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动员大会精神,结合泰山区实际,起草《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为更高水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2022年3月24日至4月23日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至4月23日,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