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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583/2023-0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重大决策预公开-事项目录)2023年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 更新时间:2023-03-14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实施计划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全区文化资源普查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鲁文旅资源〔2022〕27号) | 根据《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山政发〔2022〕8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 1.摸清企区文化和旅游络源家底。我区是文化和旅游资源强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打造我区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必须首先摸清家底,科学评价文化和旅游资源。 2.评估文化旅游业发展潜力。通过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科学普查和综合评估,摸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总量、规模丰度.品级品质等方面情况,明确文化旅游业发展潜质和重点区城,为评估文化旅游业发展潜力提供依据。 3.夯实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础。以文化和旅游资源为基础,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实施“旅游+”和“+旅游”战咯,加快开发利用步伐,拓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空间、新产品,新业态,为促进文化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区文旅局 | 公众参与 | 2023.10 |
合法性审查 | 2023.12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12 | ||||||
2 | 双龙河公园建设 | 《2023年泰安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泰城管委通〔2023〕1号) | 根据《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山政发[2022]8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 项目总占地面积152.9亩,沿双龙河河道分南、北两个公园进行建设。公园建成后,将满足周边居民的健身和休闲需求,有效提升周边土地价值,进一步带动周边经济发展,更为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具体任务进度如下: 1.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 2.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勘察设计、图纸审批、预算控制价评审; 3.组织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等; 4.启动工程建设; 5.工程基本建设完成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众参与 | 2023.3 |
合法性审查 | 2023.11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12 | ||||||
3 | S103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泰山区段)实施方案 | 2021年8月30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9期) | 根据《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山政发〔2022〕8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 本项目为 S103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分为两段,第一段起于上梨园村北(省道103泰山景区与泰山区分界线),沿现状S103向南,止于环山路口,全长1.78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主线两侧增设康体慢行系统、景观绿化工程、排水工程,改造照明工程,完善信息标识系统等;第二段起于泰新高速博阳路立交桥,沿现状S103向南,止于泰山区与徂汶景区分界线,全长0.31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主线两侧增设康体慢行系统、景观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完善信息标识系统等。 | 区交运局 | 公众参与 | 2022.11 |
合法性审查 | 2023.11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12 | ||||||
4 | 研究制定《泰山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2023-2025年)》)》《泰山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 《泰安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根据《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山政发〔2022〕8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 主要包括创新驱动、扩大内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内需、降碳减污、区域协调、乡村全面振兴、对外开放、文旅融合、共同富裕、发展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 区发改局 | 公众参与 | 2023.3 |
合法性审查 | 2023.5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6 | ||||||
5 | 泰山农业科技孵化器泰山农业科技展厅项目 |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东泰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泰安特色塔型科技创新体系的意见》 | 根据《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山政发〔2022〕8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关于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要求;是贯彻落实泰安市政府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实施后将有力地推动园区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充实整个孵化器项目的农业科技企业创业孵化,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现代食品、苗木花卉、泰山茶等特色产业发展等功能,有力促进泰安农高区农业高新技术发展。 | 农高区 | 公众参与 | 2023.3 |
合法性审查 | 2023.5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