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泰山区双龙河公园建设工程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告
城市公园对于城市来说是很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宜居品质的重要体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增强城乡绿地的系统性、协同性、构建绿色网络,实现城乡绿地生态功能,有效发挥绿色服务居民休闲游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因此,在新一代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建设优质城市公园是必然的趋势。2023年是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年,按照泰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3年泰安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承担了双龙河公园的建设任务。同时该项目也列入了今年泰山区1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现将《泰山区双龙河公园建设工程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众可以登录泰山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网址:www.sdtaishan.gov.cn)获取《泰山区双龙河公园建设工程方案》,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tsqzhxzzfj@163.com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538-8225521(传真) 0538-8227298(电话)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安市明堂路泰山区科技文化产业园南楼202室,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山区双龙河公园建设工程方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日
2023年是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年。按照泰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3年泰安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泰山区年内要新建总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2处综合公园。泰山区作为市中区,人口密度大,双龙河公园的建设,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当前阶段的紧迫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将进一步提升区域核心竞争优势,形成丰富多样的产业集群,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景观特色力量。
一、项目概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9960万元,总占地面积152.9亩,沿双龙河河道分南、北两个公园进行建设。南公园位于上高街道双龙河郭家灌庄段,占地62.9亩,打造以体育健身和景观园林为主要内容的健身公园。北公园位于上高街道双龙河北上高段,占地90亩,建设以泰山文化和景观园林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公园。公园建成后,将满足周边居民的健身和休闲需求,有效提升周边土地价值,进一步带动周边经济发展,更为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费用
南公园预计总投资3160万元,其中土地腾空费用440万元,手续办理费用120万元,项目建设费用2600万元。
北公园预计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土地腾空费用2400万元,手续办理费用2000万元,项目建设费用2400万元。
三、任务进度
一是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
二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勘察设计、图纸审批、预算控制价评审,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是组织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等,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四是启动工程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五是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分工。成立双龙河公园建设工作专班。由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国资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区规划服务中心、上高街道办事处、泰恒置业、泓迈置业等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项目手续办理、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及施工建设等公园建设相关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积极主动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 求,细化分解任务,倒排工期,精心组织;要强化督促调度,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三)强化精品意识。各相关单位要尽职尽责,按照高起 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在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 科学合理制定方案,既有长远规划,又有近期目标,同时抓好工程建设,严格质量管理,将工程建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是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年。按照泰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3年泰安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泰山区年内要新建总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2处综合公园。
二、决策依据
1.《公园设计规范》 (GB 51192-2016)
2.《主题公园服务规范》 (GB/T 26992-2011)
3.《城市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5.《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24-1999)
6.《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规〔2018〕400号)
7.住建部及山东省景观园林规划建设部门的其他现行勘察
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
三、项目必要性
城市公园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美化环境,改善城市面貌并提升生态环境。景观公园的建设,必将促进社会文明,带动提升周边经济和生态效益。泰山区作为市中区,人口密度大,双龙河公园的建设,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当前阶段的紧迫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将进一步提升区域核心竞争优势,形成丰富多样的产业集群,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景观发展力量。
四、项目社会和生态效益解读
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北上高街道、双龙路西侧、北上高大街北侧,北临泰山风景名胜区,区位条件优越。以打造优质社区公园为出发点,满足周边社区居民需要,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全年龄段可参与的多层级慢行通道,利用场地之间相互映衬,带动经济吸引,回归生态自然体验,成为以调节城市雨洪,融合生态修复、市民休闲及文化内涵于一体的社区公园。
根据《2023年泰安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泰城管委通〔2023〕1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现将《泰山区双龙河公园建设工程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泰山区政府网站公布了《泰山区双龙河公园建设工程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至2023年4月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