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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泰安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 12- 27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泰安市专利奖励办法》和《泰安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023年度泰安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奖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泰安市专利奖应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获得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申报数量

同一专利权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数量限4项,企业申报数量限2项,个人申报项目数量限1项。

(三)申报材料

1.《泰安市专利奖申报书》(线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

2.《申报书》中相关内容有效佐证材料(包括: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采取的保护措施、外围专利布局情况、制定的相关专利制度;报奖专利获得的其他荣誉奖励);

3.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发明专利无须提供);

4.知情同意书(报奖专利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须指定符合申报条件的1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申报人以外其他权利人需要出具知情同意书,参照附件2);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参照附件1)。

(四)申报方式

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均通过网上“泰安市专利奖励管理系统”(网址:http://120.224.9.142:8361/project/public/signin或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泰安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平台-泰安市专利奖,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操作完成。

(五)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专利权人登陆“泰安市专利奖励管理系统”

进行实名注册,进入系统填报《泰安市专利奖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在线提交。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

2.网上推荐。推荐单位依照《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核实,对确定推荐参评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上传推荐公示报告单,在系统中“推荐”。

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3.书面材料报送。在网上申报和推荐工作完成后,专利权人可通过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下载打印(申报书水印为“2023年度泰安市专利奖申报书正式版”),加盖公章报送到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收到专利权人书面申报材料,核实无误后,与推荐公示报告单一并报送至市专利奖评审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奖推荐工作,鼓励广大创新实体积极参与申报,推荐技术创新度高、保护措施得力、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条件和规程,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的审查、核实,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3.专利权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报送的市专利奖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联 系 人:张喆 8519155

联系地址:东岳大街439号泰安市市场监管局503室

电子邮箱:scjgzscqk@ta.shandong.cn

技术咨询:18553889540(微信同号)  QQ:2542616978

附件: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附件2.知情同意书(模板).doc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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