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383M/2023-079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财源街道办事处 | 组配分类 | 预警与应对情况 |
财源街道突发地质灾害保障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财源街道办事处 | 更新时间:2023-12-19 |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灾害发生后,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救灾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种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街道经发办协调电力企业好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和灾区电力供应保障。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由各行业、各领域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其他组织建立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三)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财源街道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指挥调度全街道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1.协调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2.供电、供水、交通、医疗等公用设施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3.街道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有关部门要发挥共青团等单位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四)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城管办建立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服务站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组织卫生应急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六)治安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派出所负责在突发事件处置现场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群众疏散、秩序维护等工作。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全力维护突发事件地区的社会稳定。
(七)物资保障
各社区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八)经费保障
街道办事处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财政所对启动街道级应急响应、受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社区给予适当支持,视情提出救灾资金申请。
(九)社会动员保障
协调商超、酒店、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物资协助。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社区及其有关部门,要建设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的要求,配备相应等级避难场所需要的设施配置情况,同时合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十一)技术储备与保障
明确技术支撑单位,推进新技术、新方法在应急调查监测预警中的应用,保障突发地质灾害险情调查监测和趋势判断等工作的开展,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十二)其他保障
气象水文信息保障:应急办负责气象服务收集工作,及时收集天气预报、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