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02787180673K/2023-068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申领条件、程序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更新时间:2023-11-07 |
一、办理条件
在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的流动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或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因退休办理档案转出的,可提供退休证);2.存档本人身份证件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1.登录hrss.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2.点击“服务大厅”,找到系统快捷入口,点第一列第四个“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3.选择“个人登录”,先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选中个人信息后填写转出申请信息,*是必填项,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转出申请;4.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后,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寄至其人事档案接收单位。
线下办理:提交调档申请,符合手续予以办理调档,不符合手续告知原因。
四、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相关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全程网办。
五、咨询电话
0538-8629527、8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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