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902787180673K/2023-070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有效性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3-11-23

1.政策依据:依据《泰安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泰人社办发〔20226号)有关规定,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平台企业或个人,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金额高于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标准执行。

2.政策时限:自2022711日起实施。

3.适用对象:平台企业、灵活就业人员。

4.申请条件:

①平台范围。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②人员范围。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

5.申请材料:

①《泰安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②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

③新业态平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首次申请时提供);

④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

6.办理流程: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新业态平台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泰安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机构注册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由所在新业态平台代为申请

7.办理渠道:区街道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8.政策咨询: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场科

9.联系方式:0538-8332380


深度导航<<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