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500F/2023-07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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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3-11-21






      关于印发《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机关各科室:

现将《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0

 

 

 

 

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区住建局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吴广庆

    为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区住建局其他党政领导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工作。

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安排党组会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准入标准,不达标不生产;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对重大风险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培训,保障监管执法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装备;组织和领导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二)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王娟

分管人事科,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总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局安全科人员配置,保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区城市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岳永军

分管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主持区城市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及建筑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措施和任务。

(四)区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王秀荣

分管局政策法规科、区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协助吴广庆同志分管局办公室;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时,注重吸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建议。负责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计划。

(五)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超

分管局村镇建设科(区城镇化办公室),主持区征收中心全面工作。做好所分管的村镇建设、城中村改造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防汛,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措施和任务。

(六)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主任宋昆

分管局城市建设与房地产业科工作,主抓区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协调区房管中心工作。

(七)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常读峰

分管局建设科技与勘察设计科、机关党支部。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建材产业;负责节能减排及城市设计、城市勘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工作;负责历史建筑保护及工程抗震防灾监督管理。

(八)城市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建

协助岳永军同志主抓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工作。

区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除按照分工履行以上职责外,还应共同履行以下职责:

1、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督促所分管科室、直属单位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推动分管领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

4、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季度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在重要节假日、关键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5、分管领域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6、及时完成分工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以及“三定”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承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监管(管理)责任。

(一)办公室主任李鑫。负责安全生产有关的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党组会的安全生产记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的资金保障工作。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编制各项安全投入费用计划。

(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陆敏(主持人事科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等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的安全生产记录。

(三)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科长方然。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住建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区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协助分管领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规划;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年度重点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每季度统计一次;每季度一次分析和预测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向局党组会提议安全工作议题;督促安全监管体系正常运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巡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任务;负责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安全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三年治理行动有关任务;负责督导行业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或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评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负责房屋建筑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发生安全事故赶赴现场,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城市建设与房地产业科(挂信访办公室牌子)科长郝庆存。负责指导区属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具体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向局党组会提议安全工作议题;负责督导行业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负责督促开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开展专项整治,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消防安全严格管控;抽查或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评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三年治理行动有关任务;负责城市安全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好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五)村镇建设科科长许鹍鹏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住房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具体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向局党组会提议安全工作议题;督促行业安全监管体系正常运行;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发生事故赶赴现场;组织好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三年治理行动有关任务。

(六)建设科技与勘察设计科科长贾文静。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具体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安全生产三年治理行动有关任务;负责住建领域自然灾害普查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科长马群。在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时,注重吸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建议。负责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系统”,动态管理部门权责清单,根据职能转变的要求,对涉及安全的权规的宣传纳入普法计划。

三、局属事业单位及代管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日常巡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检查。抓好超过涉及使用年限、年久失修、建造标准较低的房屋排查。针对重要节点,密切关注雨雪等恶劣天气及环境变化对房屋安全的影响,适时组织房屋安全巡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危房台账,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物联网+危房监管”,完善制度措施。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生产方面。按照《泰山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常态化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督导检查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流程管理、档案管理、班前晨会、举报奖励、警示教育、应急预案编制及定期演练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高风险作业和事故易发高发部位安全管理情况,涉及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动用明火等管控情况等。物业管理方面。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立安全应急预案。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包括公共走道、门厅、走廊等公共区域巡查检查情况,电梯、消防、监控、管道井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发现消防等安全隐患,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报告相关部门等有关情况。房产交易方面。加强对房产交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泰山区城市建设指导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单位和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既有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指导规范项目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督促项目企业施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闭环整改,推进施工安全生产创优达标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及转办工作。参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相关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泰山区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除安全属地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服务工作。承担房屋征收中心后勤安全保障值班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具体体现。

本清单依据最新发布的《泰山区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泰山区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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