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2-083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会议议题解读 |
会议议题解读《泰安市泰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更新时间:2022-07-02 |
《泰安市泰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已起草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为着力解决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队伍不完备、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解决教育督导存在的问题,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区教体局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草拟了《泰安市泰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泰安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室字[2021]22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泰安市泰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对国家和省、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改革措施逐条进行了对照梳理,结合有关法规政策和我区教育督导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请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泰安市泰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
三、主要内容
《泰安市泰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共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完善、覆盖全面、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体系。
(二)主要任务
1.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调整和充实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壮大教育督导力量,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对街道镇、区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及各类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督促指导,加大对国家、省、市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及教育阶段性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督促落实力度。三是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一是强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能的督导。完善对街道镇、区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二是强化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完善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建立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内部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行政区划、学校布局及规模,划分督导责任区,确保覆盖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三是强化教育评估监测。建立由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四是优化教育督导方式。科学制定督导计划,合理控制督导频次,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督导实效。五是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提高教育督导的效率和质量。
3.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一是配齐配强督学。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督学队伍。二是强化督学培训。健全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切实提升教育督导机构人员和督学的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三是加强教育督导研究。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督学课题研究和调研报告评选奖励机制,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设立研究课题,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四是规范督学管理。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和程序,建立督学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
4.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一是规范反馈报告制度。完善“督导-反馈-整改-复查”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整改复查制度。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反馈或发现的问题,被督导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及时报告整改结果。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整改问题“回头看”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健全督导问责评价制度,坚持监督问责与奖励激励相结合,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扬奖励,把教育督导相关评估结果作为对街道镇、区直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履职的教育督导领导体制,建立教育督导改革重点任务会商机制,研究解决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机制、督导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制度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学习宣传。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任务,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教育督导保障。要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落实教育督导工作和各类督学、教育督导员在履职中产生相关费用,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
四、工作建议
1.建议调整充实由区政府分工领导为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使全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落实落地。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2.《泰安市泰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