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2-083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会议议题解读 |
会议议题解读《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更新时间:2022-07-19 |
《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讨论稿)已起草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1.上级政策文件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改进管理模式,试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国务院《关于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学校发展共同体,要求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示范、辐射作用,培育一批新优质学校,这也是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的有效抓手,更是回应群众关切、为民办实事的应有之义。
2.有可借鉴的经验和实践基础。江浙沿海发达地区和济南市中区等教育发达地区有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成功实践经验,为我们实施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我区泰安六中、泰安东岳中学、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等品牌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多个分校,也为我们推行集团化办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泰山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存在优质教育相对不均衡,城区学校大班额比较突出、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不尽合理、办学机制体制不够灵活等问题,集团化办学是进一步提高全区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升教育品质,促进教育公平,打造教育强区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大班额和推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
二、起草过程
为推进我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区教体局成立工作专班,专项负责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推进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拟定了《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初稿),拟成立以泰安六中、泰安东岳中学、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财源街道仓库路学校为核心校的四个教育集团,集团性质分为“融合型”“联合型”两种类型,吸纳15所学校作为成员校和协作校。先后召开两次专班会议,就其中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研讨,召集核心校和成员校、协作校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7月5日,教体局相关科室和核心校校长组成考察团,到济南市中区考察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先进经验。在区领导的指导下,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了《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15日征求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请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提交这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研究的《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讨论稿)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办学模式、集团筹建、管理方式、保障措施六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优化办学机制,创新办学模式,提升办学品质,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的共享,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缩小校际办学差距,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显著增加,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成立泰安六中教育集团、泰安东岳中学教育集团、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财源街道仓库路学校教育集团,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吸纳成员校,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配、研训互动、资源共享、质量共提、发展共赢,建设成为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具有规模优势的一流教育集团。
(三)办学模式
集团化办学实行“1+N+X”模式。“1”是指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指成员校;“X”是指协作学校。从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上,集团化办学方式包括:
1.融合型。核心校与成员校成立集团理事会,核心校校长任理事长,实行“一长多校”管理办法,形成较为紧密的结对办学关系。
2.联合型。核心校和成员校建立学校结对联盟,核心校和成员校基于合作项目,建立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探索开展区域间教育协作。
(四)集团筹建
全区成立四个教育集团,筹建工作完成时限为2022年7月底。
1.泰安六中教育集团。以泰安六中为核心校,吸纳上高街道上高学校、徐家楼办事处泮河中学、省庄一中,筹建“融合型”“联合型”教育集团。
2.泰安东岳中学教育集团。以东岳中学为核心校,吸纳泰前中学、凤台学校、泰安十三中,筹建“融合型”“联合型”教育集团。
3.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以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为核心校,吸纳上高街道小井小学、上高街道中心小学、岱庙街道三友小学、省庄镇中心小学、邱家店镇中心小学、第二实验学校,筹建“融合型”“联合型”教育集团。
4.财源街道仓库路学校教育集团。以财源街道仓库路学校为核心校,吸纳财源街道旧镇小学、西关小学,筹建“融合型”教育集团。
(五)管理方式
1.管理体制:一是核心校负责制。教育集团核心校牵头做好集团工作方案、合作办学协议和集团章程制定和上报,原则上核心校校长兼任教育集团理事长,负责统筹规划教育集团的各项工作。二是纳新与退出。教育集团成立后再吸纳新成员采取学校自主结合等方式进行,由核心校向区教体局提出纳新申请,区教体局同意后方可纳入集团。办学质量优、社会声誉高的成员校,可以向核心校提出申请,经区教体局同意后可退出教育集团。鼓励退出的成员校筹建新的教育集团,开展帮带活动,产生优质教育资源增量。
2.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各教育集团成立以集团核心校校长任组长的集团工作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集团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集团化办学的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开展集团内各项交流研讨活动,激发自主办学活力。二是优化教师干部管理。建立集团内部人员流动制度,盘活集团内教师资源,符合条件的教师干部可优先在集团学校内部流动,交流时间以2—5年为限。第一年核心校交流到成员校教师比例不低于15%,以后每年不低于5%。对集团内有交流或轮岗经历的教师在干部提拔聘任、评优树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三是加强集团学校内涵建设。汇集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的课程资源,建设具有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科学构建集团内部的信息交流系统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集团内学校集体备课、评课、优秀课例、学生活动等优质资源共享。四是打造教育集团特色。鼓励集团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形成集团整体统一理念下的特色,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培育积极向上的集团文化,推动集团学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凝练办学特色,形成学校品牌。五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区教体局制定管理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全程跟踪、动态评估,实施“一体化评价考核”,将集团核心校作用的发挥与成员校的提质效果进行“捆绑式”评价,作为核心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充分发挥集团内学校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教育集团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保证教育集团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良好成效。
2.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宣传、编制、财政、人社、教体等部门要将集团化办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宣传引导、学校建设、人员编制、干部管理、职称评聘和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强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区教体局成立集团化办学工作专班,负责集团化办学日常工作推进,定期召开集团化办学专题会议,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力度。
3.加强经费保障。从2022 年起,区财政每年按每个教育集团不低于100万元标准划拨经费,用于集团化办学,专款专用,重点保障集团核心校与成员校之间的教师交流、教研活动、课程开发、业务培训等。区教体局制定《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各教育集团和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予以拨付。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集团化办学各项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广泛凝聚共识。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优秀经验和实践应用,有力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建议
1.《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经本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2.建议举行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揭牌仪式,邀请市、区领导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