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2-083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会议议题解读 |
会议议题解读《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更新时间:2022-06-16 |
《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已起草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事关学生生命健康,事关家庭幸福、社会稳定。近期,各地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频发,我市也发生两起未成年学生溺亡事故,教训惨痛,形势严峻。未成年学生年龄小,安全意识弱,防范能力低,是溺水事故发生的易发人群。又值暑期临近,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压力陡增。为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省、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预防,严肃督导问责,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再次发生。
二、起草过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公厅便函〔2022〕60号)、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2022年度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区委政府关于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教体局于6月10日起草形成《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11—13日征求了应急、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及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请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提交这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研究的《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三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学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围绕“全覆盖要求、全时段管理、全水域监管、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参与”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措施
1.创新教育机制办法,实现教育管理全覆盖。一是建立防溺水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调度推进、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全过程全时段教育提醒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1530”安全警示教育机制,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三是建立重点学生包保联络机制。学校建立包靠台账,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四是家长切实履行教育监管责任。深化家校联管共育,家长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学生要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私自串门、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压实各方责任,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一是压实部门及属地责任,形成预防合力。教体、住建、应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看管。建立辖区内未成年人信息和水域信息两个台账,合理划定防溺水工作网格,对网格内的未成年学生、水域实行专人包靠。三是建立水域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镇街一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实行电子台账动态管理,提高巡查防控工作质效。四是强化隔离防护设施配备,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重点水域设立禁止游泳、戏水警示标识,合理设置隔离网、围挡等设施,配备救生救援设备。五是积极运用信息手段,提升技防效能。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六是强化资源共享,实现联防联控。教体、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与镇(街)、社区(村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特殊群体学生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口通报,认领整改、堵塞漏洞。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防溺水良好氛围。一是加大公益宣教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栏目、公益广告片、滚动字幕等形式,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报刊版面等,开展警示警告、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宣传引导。二是学校宣教要常抓不懈。通过专题班会、主题征文、案例警示、专题视频、宣誓承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溺水教育。密切与家长、社区(村居)的联系,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村居)。三是安全宣传要深入社区。各镇(街)、社区(村居)要设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宣传专栏,对本地风险水域进行公示,通过流动宣传车、喇叭广播、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四是警示标识要应设尽设。各镇(街)、各部门要在职责管辖范围内危险地段水域合理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悬挂防溺水横幅、标语,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要压紧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成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2.加强隐患排查,堵塞风险漏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水域摸排建档,做到一村不落、一坑不漏,逐一建档立卡,明确管理责任,形成常态化排查、即知即改的长效机制。
3.抓实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高频次、不间断、全覆盖开展防溺水教育,突出重点人群,实行包靠管理,提醒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推动防溺水宣传进校、进村、进户。
4.注重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定期组织督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学生防溺水工作的良好局面。
5.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层层压实责任,要建立健全防溺水事件倒查追责机制,确保牢牢抓在手上。
四、工作建议
1.建议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及七个街道镇、经济开发区、农高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
2.《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经本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附件:《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附件
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常态化抓好全区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制定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学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围绕“全覆盖要求、全时段管理、全水域监管、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参与”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措施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流、塘坝、湖泊、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创新教育机制办法,实现教育管理全覆盖
压紧压实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学生的防溺水工作职责。
1.建立防溺水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调度推进、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发现学校周边水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管理部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2.建立全过程全时段教育提醒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1530”安全警示教育机制,周末、节假日、假期前要召开专题安全班会,把防溺水教育作为专题班会的必备内容,不间断、全覆盖开展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做好子女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
3.建立重点学生包保联络机制。各学校要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等学生群体,落实“一对一”包靠,努力做到“一个都不能少”。学校建立包靠台账,班主任包重点关注学生,任课教师包其他学生,实现学生包靠全覆盖。包靠教师做到“一日两提醒”。学校要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家长、老师报告。
4.家长切实履行教育监管责任。深化家校联管共育,家长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孩子教育监管到位,要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学生要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私自串门、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人人作出承诺,写出保证书。对违规涉水者,纳入校规校纪惩戒范围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二)压实各方责任,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压紧压实水域责任主体、街道(镇)、社区(村)及相关部门责任,实行严格、精准管水措施,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发现、劝阻未成年学生涉水行为。
5.压实部门及属地责任,形成预防合力。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协作。教体、住建、应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明确每处水域的责任主体,对尚未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员。
6.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看管。各社区(村)要建立辖区内未成年学生信息和水域信息两个台账,依据台账内容情况,合理划定防溺水工作网格,对网格内的未成年学生、水域实行专人包靠。建立未成年学生看管员、水域看管员制度,确保看人、管水全覆盖,不留漏洞和空档。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建立看管员队伍,制定看管责任清单和看管台账,明确每名看管员看管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未成年学生信息推送到所在街道(镇)、社区(村)。
7.建立水域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镇街一台账”,以街道(镇)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包括河流、水库、湿地、湖泊、山塘、坑洼、矿坑等,载明每处水域的名称、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联系方式等,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责任。实行电子台账动态管理,对新出现的水池、水坑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级管理部门和督查、看管人员运用电子台账,提高巡查防控工作质效。
8.强化隔离防护设施配备,预防溺水发生。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重点水域设立禁止游泳、戏水警示标识,设置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公示牌,标明水域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举报电话等内容。水域管理主体根据区域不同、风险隐患不同,强化防护措施,合理设置隔离网、围挡等设施,配备救生救援设备,加大配备设置力度,做到能上则上、应上尽上。未达到要求的,立即整改。
9.积极运用信息手段,提升技防效能。各街道(镇)、社区(村)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指挥中心人员第一时间掌握预警情况,安排看管人员现场处置。
10.强化资源共享,实现联防联控。教体、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与街道(镇)、社区(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特殊群体学生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口通报,认领整改、堵塞漏洞。各社区(村)组织志愿者成立包靠小组,对特殊群体学生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逐户逐人进行提醒,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防溺水良好氛围
防溺水各成员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多种手段,深入细致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溺水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11.加大公益宣教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栏目、公益广告片、滚动字幕等形式,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报刊版面等,开展警示警告、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宣传引导。
12.学校宣教要常抓不懈。区教体局和学校建立防溺水常态化宣教机制,通过专题班会、主题征文、案例警示、专题视频、宣誓承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密切与家长、社区(村)的联系,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3.安全宣传要深入社区。各街道(镇)、社区(村)要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设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宣传专栏,对本地风险水域进行公示,通过流动宣传车、喇叭广播、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对家长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
14.警示标识要应设尽设。各街道(镇)、各部门要在职责管辖范围内危险地段水域合理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悬挂防溺水横幅、标语,进行警示宣传教育,特别是在易发溺水事故地段,应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防群控的安全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预防学生溺水,事关广大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压紧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区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包保督导检查制度。
(二)加强隐患排查,堵塞风险漏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水域摸排建档,做到一村不落、一坑不漏,逐一建档立卡,明确管理责任。要持续抓好隐患整改,形成常态化排查、即知即改的长效机制。
(三)抓实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区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频次、不间断、全覆盖开展防溺水教育,突出重点人群,实行包靠管理,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要做好家长安全提醒,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推动防溺水宣传进校、进村、进户,着力提高师生和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
(四)注重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学校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定期组织督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良好局面。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采取安排专职队伍、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方式,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队伍,按照关口前移、早做防范的原则,在易发溺水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监督管理。各街道(镇)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巡逻队伍,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社区(村)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党组织作用,重点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引导,及时提醒村民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空白。
(五)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学校要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层层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牢牢抓在手上。要建立健全防溺水事件倒查追责机制,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件分析原因,倒查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以及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职责
2、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联系表
附件1
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加大防溺水公益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2、区教体局: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各类学校在学期开学后,及时公开课程表并告知学生家长,通过集中讲座、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假期前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好法定节假日、假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通过电话、微信、家访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及时进行警示教育、提醒;通过推门听课、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随机督导检查安全教育等课程开设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
3、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督导各类矿山企业、国有林场等单位开展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对全区范围内矿山采坑及地面沉陷积水区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在采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
4、区住建局: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内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安全警示牌。
5、区水利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涉水安全警示标识和相关防护设施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重点排查水库、拦河坝闸、大中型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等区域,对于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各单位在水域、水利工程附近增设救生物品。
6、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仍在运行使用的农田建设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装井盖、围墙及护栏等防护设施;对已废弃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采取填埋、拆除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因水位变化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加装安全防护措施后封存。同时,利用年度项目督导、项目验收和日常检查调研等时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同步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做到即查即改,实现安全督查常态化。
7、区文化旅游局:规范旅游景区涉水区域警示标志,加强旅游景区水域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
8、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到的溺水事件信息,及时报送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街道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示时,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任务。
9、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权属关系,对负责管理的室内外游泳设施等水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安全防护,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出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有关责任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附件2
泰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联系表
单位 名称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 电话 | 联系邮箱 |
区委宣传部 | 分工负责人 | 温永泉 | 区新闻中心主任 | 15666766236 | |
联络人 | 高 凤 | 17553870819 | tsqxcb@sina.com | ||
区教体局 | 分工负责人 | 赵大琪 | 党组成员、总督学 | 13002775216 | |
联络人 | 王传平 | 安监办主任 | 16653853221 | ajb6368515@163.com | |
区自然 资源局 | 分工负责人 | 边荣刚 | 党组成员 二级主任科员 | 6189839 16605387176 | |
联络人 | 陈志伟 | 矿产测绘管理科科长 | 6189811 18505388760 | tsqdhk@163.com | |
区住建局 | 分工 负责人 | 杨 明 | 党组副书记 四级调研员 | 16653858389 | |
联络人 | 张广征 | 城建中心安全指导服务科科长 | 16653858762 | tsqzjjbgs@126.com | |
区水利局 | 分工 负责人 | 夏 强 | 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副主任 | 16653800228 | |
联络人 | 胡圣清 | 河道管理科科长 | 16653800205 | tsqswj8019@163.com | |
区农业农村局 | 分工 负责人 | 张 杰 | 党组成员 | 18653866311 | |
联络人 | 陈 琪 | 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 | 16652901020 | ||
区文旅局 | 分工 负责人 | 魏传鹏 | 区文物保护中心主任、文旅局办公室主任 (副科级干部) | 16653858987 | |
联络人 | 曹法胜 | 市场指导服务科科员 | 15805385028 | tsqwgxj@163.com | |
区应急管理局 | 分工负责人 | 高学伟 | 党委成员、副局长 | 17662618203 | |
联络人 | 孟 晗 | 巡查考核科科员 | 17553853059 | tsqajj3629@163.com |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分工 负责人 | 魏绪来 | 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委 | 16652906517 | |
联络人 | 李 磊 | 直属中队 | 16652906326 | tsqzszd@163.com | |
单位 名称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 电话 | 联系邮箱 |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 分工 负责人 | 孙 军 | 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 18653898288 | |
联络人 | 王韶华 | 治安管理大队中队长 | 18653898781 | tsqnbzd@163.com | |
财源街道 | 分工负责人 | 张国栋 | 一级主任科员 | 16653851013 | |
联络人 | 张延庆 | 教育党委专职副书记 | 13854829286 | cyjb@163.com | |
岱庙街道 | 分工负责人 | 王 波 | 社区建设促进中心主任 | 13953819555 | |
联络人 | 佟井辉 | 教育党委专职副书记 | 13002771001 | daimiaojb@163.com | |
泰前街道 | 分工负责人 | 冯岿然 | 人大常委会主任 | 16653856750 | |
联络人 | 张仲明 | 教育党委工作人员 | 13853809269 | tqjb2005@163.com | |
上高街道 | 分工负责人 | 高利娜 | 办事处副主任 | 16653851228 | |
联络人 | 朱振民 | 教育党委专职副书记 | 18660865169 | shanggaojiaoban @163.com | |
徐家楼街道 | 分工负责人 | 刘殿熙 | 教育党委专职副书记 | 13762101189 | |
联络人 | 王 鹏 | 教育党委工作人员 | 13583824567 | 6919907@163.com | |
省庄镇 | 分工负责人 | 张 波 |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 16653851209 | |
联络人 | 俞 杰 | 教育党委工会主席 | 13853837820 | ghd13452@126.com | |
邱家店镇 | 分工负责人 | 耿继强 | 人大副主席 | 16653851526 | |
联络人 | 齐 晓 | 教育党委专职副书记 | 13854848109 | tsqqjd2010@163.com | |
经济开发区 | 分工负责人 | 郭 强 | 科苑基础产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支部书记 | 13853806785 | |
联络人 | 杨 蒲 | 应急办主任 | 16653853063 | tsgyyab@163.com | |
农高区 | 分工负责人 | 李 超 | 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副局长 | 16653858872 | |
联络人 | 黄 洁 | 农高区科员 | 16653858905 | ngqshsyj202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