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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题解读《泰安市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2-05-30

按照《关于印发<泰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年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安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科学规范、上下衔接、职责明确、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区总体预案六易其稿,认真研究与省、市总体预案紧密衔接,结合泰山区实际,编制了《泰安市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案起草背景和过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风险不断增多,突发事件更加多样,各类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的基础,总体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在各类风险防控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落实应急预案修编年活动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启预案编制工作,邀请有关专家成立了预案编制小组,于2020年8月形成初稿。经过与水利、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会商,于2020年12月形成专家评审稿并召开了评审会,预案编制小组按照专家的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基本编制完成。为确保预案上下级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预案指导处置突发事件的牵引作用,2021年9月18日,省总体预案印发后,市政府于2022年12月29日印发了《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区也加快了与上级总体预案的衔接工作。2022年2月10日向全区44个部门单位下发了《关于征求<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函》进行征求意见。共收到17条书面意见建议,经认真讨论研究对征求意见稿再次进行了修订,对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与各部门交换了意见,再易其稿,正式形成了《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进一步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危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重要意义

《泰安市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我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对于健全泰山区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指导突发事件应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总体预案》的出台,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高我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现实需要,将进一步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坚实保障。

四、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共分七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等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和响应分级进行说明,明确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明确泰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内容。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对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街道(镇)功能区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三部分是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恢复与重建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通信保障、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气象水文服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及公共设施保障、科技支撑保障、法制保障等。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等进行规定。第六部分是附则,主要对预案修编进行解释,第七部分是附件,明确区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牵头部门和编制修订分工。

五、工作建议

建议提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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