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2-02183 文件类别 三农工作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泰山政办字〔2022〕5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5-21
泰山政办字〔2022〕5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2-05-21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泰安市泰山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泰山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泰山区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运行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4号)精神,结合泰山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由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区级供水的运营管理职责,通过整合现有农村供水(市自来水管网延伸、规模化水厂、单村供水和单村集中供水点)工程,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五同”目标。到2022年年底,实现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到2025年,建成完善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实现 “从水源到水龙头”的统一管理。

二、工作安排

全区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自2022年5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自5月份开始,集中1个月的时间,向街道镇、村、供水单位、用水户进行广泛动员发动,宣传推行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责任单位:各街道镇牵头,区水利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二)改革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6月份,由相关责任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各街道镇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市自来水管网延伸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及单村集中供水点工程的资产构成、运营管理等现状,理清区级以上财政、街道镇、村及企业个人投资数额以及形成的固定资产数量,明晰资产所有权。(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牵头,各街道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资产按照四种供水模式进行划分:

(1)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

分三种情况:一是市自来水公司管理到户表,主要是已完成搬迁改造村(楼区),楼区总表至户表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市自来水公司;二是市自来水公司管理到户表,主要是没有搬迁改造村,村总表至户表的资产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三是市自来水公司管理到村总表,村总表至户表的资产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总表至户表由村集体管理。

(2)单村供水工程。

自备水源(泵房、井、供水设备、电力及控制设备)总表至村内主管道和村内主管道至户表的,资产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3)单村集中供水点工程。资产主要是自备水源(泵房、井、供水设备、电力及控制设备)至村内集中供水点的,资产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4)规模化供水工程。主要是泰山区玉泉供水中心,系民营企业,目前该中心供水管网覆盖24个村,主要资产分为两部分:一是玉泉供水中心全部资产,主要是中心水厂及水厂至各村总表之间的供水主管道;二是各村总表至户表的资产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2.资产处置。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四种供水模式进行资产处置。

(1)2022年底前完成:一是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开口至各村总表的资产处置;二是单村供水工程自备水源(泵房、井、供水设备、电力及控制设备)总表至村内主管道的资产处置;三是单村集中供水点工程自备水源(泵房、井、供水设备、电力及控制设备)至村内供水点的资产处置。以上三种供水模式,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下,由街道镇负责组织清产核资,在与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确认资产,协商一致后移交给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四是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及水厂至各村总表之间的供水主管道的资产所有权交接,要按照企业法人要求和行业要求,由街道镇负责组织,并与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民营企业三方确认资产,经协商同意后,由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收购管理运营。若民营企业继续作为主体经营,则业务上接受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和指导。

(2)2025年底前完成:各村总表至户表的资产交接,连同由市自来水公司管理的村总表至户表的资产(资产属于村集体的),由街道镇牵头,在2022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与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确认资产,作为集体资产经协商一致后,移交给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3.运营管理维护。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坚持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物业化服务,2022年5月底前,完善公司架构,配齐配强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区级供水公司实质化运行、规范化运转,真正成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实施、运行管理、经营维护等工作的主体。通过划转、购买、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加快整合、托管现有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要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维护,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转,加强管线巡查排查,及早排除供水工程安全隐患,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及时收缴水费;如发现供水水源出现污染或供水水质不合格情形,应立即停止供水,查明原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采取更换水源、接入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或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方式进行供水,确保群众安全用水。

改革推进过程中,根据市自来水管网市政道路的延伸工程建设进度,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及时跟进对接,条件成熟一个,接入一个;同时加大村内主管网改造力度,待符合市自来水公司接收标准后,将单村供水工程和单村集中供水点工程及时接入市自来水管网,逐步实现单村供水村和单村集中供水点村清零。

4.水价改革。按照省市要求,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按照“不因改革而增加群众水价负担”的原则,水费要做到应收尽收,水价执行现有供水模式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供水单位与用水户协商价),2025年1月1日起,逐渐过渡到全区农村供水统一价格。

改革完成后,建成完善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的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对照任务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道镇要认真落实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街道镇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协作联动,全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发改部门负责农村供水水价的核定及调整工作;区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财政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会同区水利部门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工程管网穿路的协调工作;区水利部门负责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 协调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水质监督及信息共享;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清产核资和资产移交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为全面完成改革建设任务,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实施,对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接出点总表至各村主管道和村内主管网新建或改造工程,由区水利局提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招投标形式将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出。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农村供水政策解读和饮水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用水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同时,要畅通农村饮水监督热线及农村供水服务热线,广泛搜集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人武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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