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2-04678 文件类别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泰山政办字〔2022〕4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5-18
泰山政办字〔2022〕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2-05-18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鲁政字〔2020〕1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通知》(泰政字〔2020〕45号),开展股权投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由区财政局委托投资机构对财政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二)集中投入,滚动使用。突破财政资金条块管理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资金投入,通过阶段性持有股权、适时退出获得合理回报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和保值增值。财政资金投资本金及收益用于产业发展的再投入,实现财政资金的长期、可持续支持。

(三)防控风险,规范管理。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和投资项目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投资范围、资金范围

(一)投资范围。聚焦全区都市工业经济、“十强”产业、“五型”经济、“四新”“四化”等领域,重点投向企业重大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产业区域布局调整、基础设施建设、上市挂牌企业及上市后备资源库等项目;重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 创新创业载体、孵化器、总部基地、科创基地等项目。

(二)资金范围。通过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股权投资;对企业的财政奖补资金,除特殊情况外,积极探索实施股权投资方式,变分散性无偿奖补为集约性资本金(股权)注入。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申报指南,明确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的申报要求、支持方向和条件、筛选程序等。

(二)项目筛选。街道、镇及园区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实施股权投资的企业(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候选企业(项目)。

(三)投资调查。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聘请财务审计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候选企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尽职调查、可行性论证分析等,与候选企业(项目)进行投资方案谈判,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

(四)下达项目计划。区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尽职调查报告、投资方案建议等,经泰山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股权投资评审委员会”)确定股权投资企业(项目)、投资额、股权占比等,并形成投资意见报区政府进行投资决策,根据投资决策下达投资计划。 

(五)投资实施。根据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后,拨付股权投资资金,并实施股权投资投后监管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是股权投资资金的出资主体,依法享有股权投资资金所有者权益,授权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股权投资工作。

区财政局是股权投资资金的安排和监管主体,负责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对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实施日常监管。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是股权投资企业(项目)提报的责任主体和被投项目的监督主体,负责建立股权投资项目信息库、提报投资企业(项目),做好被投资企业(项目)风险监控、绩效评价。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实施主体,受区财政局委托持有股权,负责根据区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组织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投资意向谈判、投资方案制定以及投资实施和项目投后监管、收益上缴管理等工作。

五、运作管理机制

(一)投资实施。除区政府确定的中长期投资外,原则上股权投资的参股期限为3-5年。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比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25%,且不为第一大股东,与其他国有股东投资合并为第一大股东的除外。

(二)股权退出。管理公司在与拟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合作协议时,必须明确规定政府股权退出的条件和方式。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投资条件(如一定的增值率、企业上市、未能实现预期盈利目标等),通过股权转让、股票减持、其他股东回购以及清算等方式实施财政资金退出。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提前退出时,可向区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退出申请,经区股权投资评审委员会、区政府批复后实施。对被投资企业可视所属领域、发展阶段、项目提前退出时间以及项目风险等,在收益范围内给予让利,具体在股权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费用支付。区财政局按股权投资资金总额的规模和管理业绩,安排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费用和业绩奖励。资金来源可从相应的专项资金中安排,也可从股权投资收益中安排。

(四)收益管理。财政股权投资资金形成的收益和退出时的股本,除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和业绩奖励外,统筹用于股权再投资。

(五)投后监管。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股权投资企业(项目)进行投后监管。其中,投资初期考核侧重于投资情况、管理能力、管理机制等,投资中后期考核侧重于财政资金引导效果、流转效率、盈利水平(营业收入、利润、税收)等。

(六)建立风险防控和投资止损机制。遵循投资规律,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生命周期的投资项目,研究容错容损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容错容损的责任主体、情形及程序,对因不可预测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所导致的投资损失,免予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建立风险防控和投资止损机制,出现重大风险或经营变化等事项时,及时提出股权处置建议。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财政股权投资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合力。对区政府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的奖励、贴息、无偿补助等财政政策,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扶持方式,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区财政局要细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制度供给,结合管理需要和支出事项,合理调整产业扶持政策,体现政府政策导向。

 

附件:泰山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泰山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评审委员会

     

 

 任:朱光胜  

副主任:孙大伟  区政府办公室

武永明  区财政局

 员:杨希强  区发改局

焦承卫  区教体局

武甲勇  区科技局

   区工信局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李爱端  区住建局

王仲成  区交运局

   区农业农村局

王国然  区商务局

钟建军  区文旅局

张铭燕  区卫健局

杨平雷  区审计局

   区国资局

陈广红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李深军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统计局

尹晓宇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区税务局

   财源街道

   岱庙街道

明义敬  泰前街道

   上高街道

李开鹏  徐家楼街道

   省庄镇

张灿宇  邱家店镇

   泰山经济开发区

宋传勇  泰安农高区管委会

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项目相关情况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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