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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583/2022-012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中共泰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 更新时间:2022-04-01 |
中共泰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2年度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泰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拟编制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同时,按照省市要求报送2022年度省政府、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报送。现就有关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报送工作,结合本单位承担的职责,认真研究论证,确定拟提交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议和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并填写附件1。
本年度没有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2)。
《建议表》或者《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于2月10日下午4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和电子版(Word)报送至依法治区办邮箱tsqfzzf2020@163.com,联系人:胡彭,电话:8265676。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未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原则上不予上会审议,区级决策事项汇总后将在全区公示,形成决策目录。
中共泰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附件1
(省市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级别:省/市/区
决策事项名称 | |
决策承办单位 | |
计划完成时间 | (填写计划提交省、市或区政府审议的时间) |
实施理由依据 | |
主要内容及拟解决的问题 | |
决策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 |
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名称(公章) |
填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 职务: 电话: |
附件2
情况说明
2022年度没有省/市/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
特此说明。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