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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题解读《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2-12-26 09:57:04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2021年1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对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2022年5月2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2〕13号),对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2022年11月10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22]46号),对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17条政策措施,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出台相应的措施。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区人社局主动向区政府进行汇报,并按照区领导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围绕落实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与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9个部门对接沟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我区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第一,培优扶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着力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出“支持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引育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行业融合创新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五项措施。对创建区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给予适当奖补,并通过落实入驻优惠政策和提供服务,着力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

第二,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化水平。着力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质效提升,提出“鼓励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鼓励服务重大发展战略、鼓励开展高端对接活动、鼓励发挥机构培训优势”四项措施。鼓励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对开展规模性供需对接、交流拓展活动的,给予适当奖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化服务水平。

第三,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供给能力,提出“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柔性引才措施力度、加大行业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力度”三项措施。积极打造“泰山伯乐、职为你来”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服务品牌,鼓励驻泰高校加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培育力度,打造高水平从业人员队伍。鼓励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泰安市技师工作站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奖补。

第四,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奖补政策。聚焦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导向,提出“落实招才引智奖补政策、落实促进就业补助政策”两项措施。主要对引进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介绍各类群体就业的,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实施“泰山伯乐、职为你来”品牌遴选项目。打响“泰山伯乐、职为你来”品牌,对泰山区内纳税位居前列、服务重大发展战略作出突出贡献的,遴选一批“泰山伯乐、职为你来”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六,保障措施。聚焦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提出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

三、提请事项

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上述《实施意见》,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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