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泰山区财源市场监管所接到上级转办线索,某单位在网络上销售“连花清温茶”,涉嫌侵权,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销售罐装“连花清温茶”违法行为。财源市场监管所已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据了解,202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适应症,从此,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成为疫情中的“紧俏货”。“眼红”的“连花清温们”也想要从中分一杯羹。11月22日,以岭药业发布声明,其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包装从未授权他人使用。
在此,财源市场监管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药时一定要科学理性,擦亮眼睛,辨别开“清瘟”和“清温”,不给假冒的“连花清温们”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