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1-05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有效性

泰安市泰山区人社局杨正伟局长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1- 09- 11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二、文件出台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2、《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三、文件出台目的

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7379元,2021年全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

五、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规定,坚持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国有企业要按照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或备案。非国有企业要结合工资指导线,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解读部门:泰山区人社局

解读人:杨正伟

联系电话:0538-8224659


相关文件:泰山政字〔2021〕7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深度导航<<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