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1-038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试行)》的解读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1- 06- 23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支持
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试行)》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技术改造作为一种依靠增量投入引导存量调整的投资方式,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途径。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加快工业发展上进行重点攻坚”,集中一切资源和力量,推动工业加快发展,把通过技术改造,提质扩规增效,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两方面途径之一,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政策》。今年4月初,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技改扩规全覆盖现场推进会,出台了《关于推进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技改扩规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1]1号)。
二、文件出台依据
依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9号)和《关于推进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技改扩规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1]1号)制定本扶持政策。
三、文件出台目的
制定《泰安市泰山区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试行)》是贯彻落实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要求的有力举措,通过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鼓励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技改扩规全覆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区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文件主要内容
《泰安市泰山区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试行)》正文内容共有12条,设立了技改综合奖补、项目建设扶持、高质量发展扶持、企业培植扶持等四个方面的奖励政策,对各街道(镇)、泰山经济开发区实行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对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工业企业实施奖励。
1、设立技改综合奖补政策。综合评价各街道、镇、泰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个数、工业技改投资占全区技术改造投资比重、投资增幅等因素,实施分档综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2、设立项目建设扶持政策。对企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根据项目效果情况,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给予贴息;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置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按企业购置款的10%给予奖励;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奖励,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购置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费用等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
3、设立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首台(套)装备质量保证、产品责任和产品综合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在企业获得省财政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的基础上,市、区财政对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的剩余保费,给予补贴。对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绿色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智能制造方面取得的荣誉给予一次性奖励。
4、设立企业培植扶持政策。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鼓励晋档升级,对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争创优质企业,对新培育省级以上“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培育国家级、省级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五、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1、本政策适用于生产经营、税务征管关系在泰山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5年内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或机构。所有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第三方评审认定,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兑现。
2、资金筹措方式为上级专款或区财政列支,企业项目原则上不可同时享受政策中的两项及以上扶持奖励政策,已享受省、市同类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涉税支出自行承担。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得奖补资金支持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奖补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解读部门:泰山区工信局
解读人:霍蕾
联系电话:0538-8333681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1〕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