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3670/2021-01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办理流程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教育和体育局 | 更新时间:2021-04-19 10:41:26 |
2、延缓入学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泰山区户籍小学适龄儿童,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学区所在学校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重新申请。
3、毕业证书遗失办理
毕业证书遗失的,由家长向毕业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实后,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区教体局予以证书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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