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司字〔2021〕1号泰山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泰山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1-03-17 |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
泰山司字〔2021〕1号
泰山区司法局关于印发
《泰山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司法所、泰山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
《泰山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
2021年2月25日
泰山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要求,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为统揽,以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法治服务、法治创新四个方面重点工作,强化政治、制度、组织、机制四项保障举措,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时代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突出依法行政,全面助力法治政府打造
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的作用,通过抓统筹、抓落实、抓协调,加强区级层面总体设计,协调五个专项小组和全区司法行政资源和力量,严格落实上级规定动作,突出重点工作,创新自选动作,全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完成。
1.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一是抓基础提升。按照《泰山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指标体系涉及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带动各项工作的规范提升。二是抓重点突破。在领导干部学法、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等各方面打造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法治亮点,以点带面,提升整体的创建水平。三是抓精准申报。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对接考核评选方案,推动示范项目的精准申报,努力实现第二批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争创目标。
2.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构筑重大决策法治审核“防火墙”。一是明确审查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完善制度体系,依据重大行政决策和文件制定程序,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二是整合审查力量。引进专业化人才,建立专业化团队,全力提升法治审查水平。三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在街道镇层面,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对街道镇层级的重大决策、文件、合同进行审查;在社区村层面进一步发挥法治副主任的作用,全面参与合法性审查,实现三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3.打造“四专一联”的新型法治智库。一是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大律师行业的支持和培育,建立全区“高素质、服务型、专业化”公职律师队伍,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夯实基层法治机构建设,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为街道镇换届配备法治副职储备人才。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丰富和完善区法律专家库,针对涉及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开发、老旧小区管理等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委派专班服务,开展专题论证会,并利用高效共享的非诉讼纠纷化解网上平台,开展联动联调。三是发挥新型法治智库作用。积极打造“专业队伍、专班服务、专题论证、专门平台、联动联调”的泰山区新型法治智库,发挥其在党委政府及部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作用。
二、突出依法监督,持续提升法治化水平
把依法监督、严格执法挺在前,全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高效推动司法行政内部执法,确保全区执法行为在规范渠道内运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建设,建成行政执法监督和社区矫正网上平台,实现网上运行,利用科技支撑,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1.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化,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在岗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二是实行全面公示制度,强化“事前”监督。梳理并要求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事项、流程全面报备并公示,促使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和窗口单位线下公示。三是以“三项制度”的落实为抓手,强化“事中”监督。严格组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对现有执法监督平台进行梳理,做好数据衔接,通过互联网+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倒查机制,强化“事后”监督。畅通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做好群众投诉咨询答复工作,加强案卷评查,进行行政复议纠错及行政诉讼败诉涉及行政执法案件的责任倒查,通过责任追查倒逼各部门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
2.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度。一是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网络。区级层面,明确由区行政复议应诉科牵头负责;各街道镇由全面依法治街道镇办公室负责,各司法所配合;各社区村由法治副主任承担,从而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推进体系。二是整合行政复议应诉专业力量。统筹全区行政复议应诉专业人员、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专业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应对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纠纷的合力。三是健全行政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确保行政应诉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完善并落实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稳妥处置涉诉行政争议,督促各部门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四是定期对行政复议应诉梳理总结。对全区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以及影响大、敏感性强的涉诉纠纷,进行定期总结梳理,分析矛盾根源,研究区级层面的应对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发生。
3.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进行充分调研,结合上级要求,高质量编制全区“八五”普法规划,为今后五年的普法工作提供根本遵循。二是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将普法工作落实落地。及时确定各单位普法责任并制定各自普法计划,结合《泰山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并按计划进行督导推进,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责任的落实。三是日常普法活动常态化,普法亮点创新化。充分发挥线下普法驿站和线上普法平台作用,开展法治讲座、集中宣传、法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精心打造1-2处法治文化教育主题公园。全力推动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考法全流程模式,推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
4.进一步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以“智慧矫正”建设为总抓手,严格规范社区矫正监管。按照“智慧矫正”工作模式,建设社区矫正网上平台系统,全面落实矫正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逐步实现网上监管、网上教育、网上监督的智能化管理模式,实现矫正工作全天候监管、全过程“留痕”、全过程追溯。二是推进社区矫正组织和机构建设。按照山东省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的标准要求,推动全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面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三是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确保特殊人群安全稳定。继续实行刑罚执行一体化,发挥派驻监狱警察作用,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矫正环节的监督,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全面提高法治服务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均等、便捷、高效
立足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搭建的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行政以及其他存量资源,构建起“总揽全区、联通各方、资源共享、集约高效”的集约化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及工作体系,统揽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
1.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化手段,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各项业务实现网上受理、调度及办理评价等闭环式服务,推进工作效率提升。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调度指挥中心,全方位监管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三级”视频会议系统。推进区指挥中心-司法所-片区法律服务中心三级视频系统的建设,实现即时互联互通、即时指挥调度、即时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布局,完善相关设备设施,建立服务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基层硬件建设,推动上高、财源司法所进行改造提升,泰前司法所和街道服务大厅的融合发展。探索建立片区法律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全面发挥作用,选建新的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布局优化。
2.整合服务资源,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一是全方位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坚持“全区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聚焦全区重点工作攻坚年目标任务,制定《全区重点工作法律保障工作方案》,整合调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法援队伍,全力做好法律服务保障。二是整合现有资源,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实现应援尽援。对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进行整合,加强特殊人群、退役军人、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实现刑辩法律援助全覆盖,继续开展“服务合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助推乡村振兴,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三是优化服务模式,法律服务群众更加便捷。试点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与民政等部门建立困难人群数据对接,对特殊人群免予经济审查,开展专题宣讲,实行“一证通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三优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宣传,通过电视普法、经典案例分析、法律援助大篷车宣讲等形式加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完善公证“首问负责制”,提供点对点“暖心”服务,对经济有困难的群众实行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全方位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着力解决质量意识不强、办证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办证程序,杜绝假证、错证发生,确保公证卷宗质量。四是发挥仲裁的优势,推进仲裁业务向基层延伸。通过司法所、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宣传推广仲裁工作。在财源、岱庙、泰前和徐家楼4个街道办事处,2个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和部分村(社区)新建8个仲裁联络处,积极向基层拓展仲裁业务。
3.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加快推进企业法律体检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广泛调研、外出借鉴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指标体系,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建立行业规范标准,持续开展各项法律体检活动,打造泰山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品牌项目。二是完善涉企法律服务机制。建立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发挥企业法治体检实体中心和律师服务团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监管力度,推动涉企“免罚清单”制度落实,规范涉企检查,助力形成宽松高效的企业发展环境。
4.构建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工作格局。一是推行调解信息化。利用山东省智慧调解平台和全区三级调解视频网络体系,推进调解工作向信息化、智慧化转变,全面提升调解效率。二是充分发挥各专项调委会的作用。调动全区各类专项调委会积极性,发挥其主动性和专业性,使之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中坚力量。三是整合利用各类调解方式,实现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重点推动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建设。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途径,推动全区非诉讼矛盾纠纷及时高效解决,努力实现“矛盾不出区、问题不上交”,谱写“枫桥经验”泰山新篇章。
四、全面推进法治创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进位升级
坚持在依法治区的基础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深化现有创新成果,确保整体效益全面释放。一是现有亮点全面巩固提升。将亮点工作做成“常规”工作,将亮点工作带来的整体效益全面释放,服务于法治建设进程。二是省级试点争取全国推广。及时总结“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集约化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两项省级试点经验,将试点项目在常态化推进和扩大社会效益方面狠下功夫,以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进程,扩大全区法治建设在全省的影响力。三是扩大创新经验在全市的影响力。持续推进村居法治副主任配备、企业法律体检中心和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新机制,发挥新效能,争取在泰山区召开全市现场会,扩大泰山区司法局亮点工作的影响力。
2.探索潜在创新事项,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围绕全区棚户区改造快速推进,探索依法拆迁新模式。对现有法律援助大篷车、律师事前介入拆迁工作等进行总结性梳理,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立项风险评估、方案合法性审查、拆前法律咨询服务、拆中法律代理保障、拆后依法应诉全流程机制,逐步形成泰山区依法和谐快速拆迁工作格局,全力助推全区项目建设。二是创新举措,破解行政应诉难题。围绕全区行政诉讼面临的新情况,探索符合泰山区实际的应诉工作新机制,从分级处理、专业化队伍建设、集中受理应诉等环节,逐渐改变当前行政应诉的被动局面。三是推动法治副职全覆盖。借助基层换届契机,探索建立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法治副职配备的新举措,争取年内实现街道镇法治副职的全覆盖。同时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全面发挥其独特的职能作用。
3.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引领全区法治社会创新。助力建设法治社会,全方面探索基层法治社会创新工作,做好基础工作,争取新的上级试点,从网格化管理、基层社会管理、重点人群法治教育等方面入手,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探索创新,形成泰山区法治社会建设百花齐放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四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建立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强化“政治、制度、组织、机制”等方面的措施安排,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1.强化政治保障。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把握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建设政治机关、打造纪律部队。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二是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科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遵照执行,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业务“双过硬”为标准,打造一批行业党建品牌。举行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上下互动、延伸覆盖基层的责任体系。开展“强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作风整治活动,巩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根治顽瘴痼疾。
2.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强化依法治区制度保障。梳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近两年以来下发各项制度规定,围绕当前遇到的难点和缺项,进一步织密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网,用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编制高质量规划。高质量编制《法治泰山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泰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等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总体思路,为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制定明确路线图。三是强化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内部制度及规章,以此提升部门执行力和工作落实水平。强化干部落实力考察评价,将党组决策执行力和司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彰显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揽全区、谋篇布局、统领地位,进一步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方向、目标等关键问题,赋予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强大动力。二是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向街道镇、村社区延伸,通过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一委一办三组”的作用,为街道镇、村社区提供组织保障。三是推进职能职责优化。加大与区委组织部、编办沟通协调力度,借助事业单位改革的契机,遵循科学、合理、有效原则,进一步优化局机关机构设置,厘清权责边界。打破惯性思维,适应新的职责定位,加快推进机关内部流程再造,建立健全配套制度,通过机关规范高效运转带动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4.强化机制保障。一是强化区级层面重大事项推进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全面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不断提升考核比重,以考核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以行政应诉败诉案件为切入点,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倒逼全面依法行政。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的法治事项,强化区级领导督办,更好的解决各类法治事项。二是内部督导推进机制。建立局内部督导督办机制,对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市局重要安排部署、局党组重大决策,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导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实干实绩实效导向,推进平时考核,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职级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坚持述职排名、谁行谁上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考核导向、创新导向、服务导向,奖优罚劣,赏罚分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抄送: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各法律行业协会 |
泰山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