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关2021年度社保费和基数差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1- 12- 22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时至年末,为保障您的各项社保权益,现就社保缴费和基数补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社保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请在年底前,及时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避免因跨年无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纳社保费步骤:微信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专题专栏”→“社保费缴纳”(首次登录,需完成实名认证)→2021年度社保缴费。

二、关于社保缴费基数补差

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补差将于年底前结束,原按3457元基数的,应按3746元补缴差额,由于即将年终,请还未补差的灵活就业人员抓紧时间,以免影响退休待遇核算,影响员工社保权益。

补缴基数差步骤:微信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专题专栏”→“社保费缴纳”,点击“灵活就业”→“特殊缴费”(选择或添加要缴费的人员,点击下一步,选择泰安市泰山区企业(养老),确认缴费信息)。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社保窗口处于年末业务办理“高峰期”,请大家自觉做好防护,尽量采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办理。

咨询电话:0538-8563589、0538-6269296

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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