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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市泰山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更新时间:2021-11-26

关于泰安市泰山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    翟代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从审计的情况看,2020年全区各级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总思路,积极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预算收入稳中有进。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9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9%,增长0.59%。其中:税收收入303317万元,下降1.79%,非税收入34614万元,增长27.72%。分税收结构来看,第一产业完成76万元,第二产业完成87190万元,下降5.47%,第三产业完成216051万元,下降0.23%。

——财政支出保障有力,民生支出进一步加强。

2020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国防支出1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公共安全支出8585万元,完成预算的81%。民生支出累计212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6%,其他各项支出20684万元。预算支出编制具体到了部门和项目。在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方面均有所增长,有力保障了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

——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推进绩效管理改革。

2020年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全方位开源节流,将部门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压减20%,投向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资金(不含政策性支出)压减30%,共计压减一般性支出5700万元,落实区直机关年度经费压减“5个30%、1个50%”的预算压减任务,压减支出1100万元。绩效管理实现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全覆盖,涉及项目462个。对20个区直部门重点项目开展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对5个部门整体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2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支出政策开展政策绩效评价。

——全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2020年底,全区政府综合债务率为85.06%,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当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4051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651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8500万元、再融资债券14900万元。同时,新增抗疫特别国债10938万元(不计入政府综合债务率)。当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15392万元。年末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8634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7214万元、专项债券189130万元,控制在依法批准的债务限额之内。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个别项目的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偏差较大。

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60万元,实际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45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71%。

二是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371682万元,实际2020年支出总量为27555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4.14%。

2、个别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缓慢。2020年泰山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66个,资金14738万元,已安排到部门单位,年末有13个项目未执行完毕,涉及资金4934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实际仅投入1800万元。

(二)财政存量资金仍待进一步盘活。

截至2020年底,财政预算内需加快盘活的资金共计250.14万元。其中,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结转资金82.64万元,专户闲置资金15.63万元,部门单位中的零余额账户闲置指标资金151.87万元,上述财政资金仍需进一步盘活。

(三)预算绩效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改进。截止审计日尚未完成对2020年的20个重点项目开展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二是部分新增项目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审计期间抽查的2020年度新增的五个项目,均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四)政府财务报告方面

报告披露不完整。一是在建工程方面土地收储项目年末数8473.37万元,未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在建工程土地收储项目及面积等情况中说明,披露不完整。二是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因权属不清、无法准确计量、缺乏计价依据等原因,未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反映,报告无法真实反映资产实际价值,影响政府财务报告的完整性。

(五)省级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延伸调查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省级工业转型发展、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三个专项资金1440万元,有养老服务业资金、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万达金街项目,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鲁普奈特高分子纤维绳、海天智能康复等12个项目尚未开展相应的绩效评价。

(六)政府债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数据填报有误。截止2020年底泰安兰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化解债务40万元,但在债务系统填报中误填为273.2万元。

2、未及时办理手续。2020年债务台账显示泰安兰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泰安市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9941万元,实际偿还13593万元。截至目前该资产相关转让手续尚未办理。

(七)社保基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到2020年底财政还有欠拨各类社保基金4317万元。2020年度财政偿还了往年拖欠的社保基金21800万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一是四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款项14.75万元。经大数据筛查发现,2020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尚有2.37万元、区人民检察院尚有6.9万元、区党校尚有5.29万元、区商务局尚有0.18万元未及时缴纳财政;其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委党校审计期间已上交财政。

二是两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344.7万元。其中: 区交通局2020年泰山区超限检测站项目,资金预算安排304万元,实际执行数只有1.6万元; 2020年度区交通局的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40.5万元,实际执行21万元。区财政局年初预算三公经费等29.5万元,实际执行20.3万元, 办公费、印刷费年初预算15万元,实际执行28.6万元。

三、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截至审计日土地证尚在办理中。目前E7地块用地面积41314平米,总投资4.92亿元,可建设1080套住房,目前一期主体已封顶,计划2021年8月30日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不达标,全区 72个社区的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已全部完成,115个村中有45个已达到便民服务标准化,70个村未达标。

2、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情况。一是:泰山区河道管理局2019年 、2020年实施的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泰山区段 项目。二是:泰安市泰汶汇金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实施的徐家楼新华片区三期棚改项目。三是:泰山区岱庙街道灌庄社区居民委员会2020年实施的灌庄社区回迁项目。

3、减免房租政策执行不到位。泰山区社区福利中心等7个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租房户43家,应落实未落实的减免租金是145.35万元。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带动力有待提升。泰山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后,园区内优势特色产业基础仍比较薄弱、产业链较短、科技附加值较低,产业带动力有待提升。二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工作监管不严格。审计发现,邱家店镇前燕村、北王庄村农村污水处理站存在管护不力、氧化塘存在垃圾较多现象,省庄镇指挥庄村存在黑臭水体问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工作监管不严格。三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非粮化现象。2018年至2020年度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部分地块存在苗木种植等非粮化现象。四是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推进较慢。2018年8月立项批复的泰山区省庄镇东苑庄村等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于2018年底完工,由于前期各项工作滞后,设项目于2020年底完成竣工验收,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五、供销社专项审计情况

(一)项目产权不清晰,财务管理不规范。邱家店供销社2013年争取省级专项资金40万元,市级资金9万元,建设“泰安市泰山区供销社清华苑百货超市”,实际控制人是个体户。该项目总投入89.21万元,一直在邱家店供销社“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挂账。项目投入无相关决算资料、并且存在白条入账的问题,项目建成后的产权没有进行界定。

(二)有账外资产。一是下属企业国贸集团原百货公司北大厅、南大厅、心中乐大酒店等十七处租赁的房产中,有十二处房产房屋面积约12843平方米未入固定资产账。二是省庄供销社综合楼(拐角楼)房屋面积2100平方米、西三楼房屋面积700平方米两处房产未入固定资产账,并且该单位为了躲避债务已将该资产转入个人名下。

(三)房屋租赁管理不规范,订立长期租约,且部分合同中无租金档期逐年递增的条款。一是邱家店供销社2006年1月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年。二是省庄供销社2017年10月签订承包加油站经营权协议,约定的期限是20年(协议中规定每5年价格递增5%);2016年6月与泰安市高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的期限是20年。

(四)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邱家店供销社房租收入租金定价等方面的决策,无相关集体研究资料。

(五)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一是区供销社2018年-2019年将单位救济金、养老保险等资金转出到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中支出共计98.73万元。二是区供销社将收取的安全统筹保险资金一直存放于个人账户中。

(六)专款没有专用。2013年至2017年省庄供销社收到区供销社扶持资金中的53.5万元,收入及支出均未记入省庄供销社财务账,直接用于工程款支付、电商培训、日常办公等支出,存在白条支出现象。区纪委在2018年11月已对该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处分。

(七)挪用资金。2012-2013年邱家店供销社经理与会计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参股企业的资金周转,由于款已收回,2017年区法院判决两人犯挪用资金罪,免于刑事处罚。区纪委已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处分

(八)违规报销费用。邱家店供销社未配备公车,账面也无车辆等相关资产,2013-2020年报销汽油费21928元,汽修费2325元,违章罚款800元。审计期间该款项已交回。

(九)账务处理不及时。一是邱家店供销社2004年4月个人借款等共计1.2万元长期未处理账务。二是邱家店供销社2016年-2019年收取房租等收入17.45万元,因原经手的财务人员已退休直到2020年才入账。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抓好预算源头控制,加大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努力压缩预留预算支出指标,完善追加支出审批程序,减少资金分配随意性,依法进行预算的调整变动,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嵌入到预算管理全链条、全过程当中。全区各预算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的主体责任,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节约行政成本,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梳理存量资金,建立定期清理制度,严格落实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加强对各单位的出借预付资金的清理收回,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使用,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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